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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南工业园区土方回填管理工作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17 生效日期: 2003-03-17
发布部门: 湖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湖政通[2003]5号

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建好西南工业园区,促进招商引资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就加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南工业园区土方回填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以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实施西南工业园区土方回填工作,切实加强回填土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确保西南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西南工业园区土方回填工程,包括道路矿渣回填、绿化带及场地填土等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公开招标选择施工企业。投标单位或自然人必须依法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业绩和信誉。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教育管理,努力营造“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良好氛围。市政府建立西南工业园区土方回填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研究解决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工作,为实现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特此通告。


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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