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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2002年度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13 生效日期: 2003-03-13
发布部门: 余姚市建设局
发布文号:

各建筑业企业:
  为了做好2002年度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根据安全资格认证有关规定及省建设厅建建发[2003]21号、建城发[2003]26号文精神,现就做好2002年度全市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认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注册地在我市并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

  二、认证程序和审核权限
  二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由我局审查后,报省建设厅审核。
  三级及劳务建筑业企业由我局审核。

  三、申报及申报材料
  建筑业企业应按立项资质等级申报。
  建筑业企业申报安全资格认证时,必须正确填写并上报《浙江省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认证申报审查表》(见附件),同时还应上报: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各类人员配备情况;
  3、一年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情况,为搞好企业安全生产所采取的措施和打算;
  4、企业重大事故和职工伤亡情况。发生死亡事故的,须报结案报告(复印件);
  5、企业创安全标化工地个数的证明材料;
  6、安全技术措施费清单(附发票复印件);
  7、2002年度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或宁波建委、我局组织的安全检查有工地被行政处罚的企业还应上报专项整改报告。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认证申报审查表》一式三份;其他资料均应分目录、分页码装订成册,上报一份。

  四、认证内容及标准
  1、安全标化工地
  (1)企业创安全标化工地考核个数为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创四项,二级企业创三项,三级企业创二项;专业承包一级企业创三项,二级企业创两项,三级企业创一项。
  (2)考核企业创安全标化工地个数时,企业必须出具县级或以上建筑施工管理部门公布的文件。总分包工程创建安全标化工地可按总包、分包单位分别计算,但分包单位应出具该工地分包合同和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3)一个省级安全标化工地可相当于县(市)级安全标化工地三个,一个市(地)级最佳安全标化工地可相当于县(市)级安全标化工地二个。
  2、伤亡事故
  严格执行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并按规定及时结案上报。企业职工年因工伤亡率按年伤亡人数与年施工产值的比值考核,表达形式为亿元伤亡率,其中年因工负伤率不大于三十;年因工重伤率不大于一;年因工死亡率不大于零点二;不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事故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
  3、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施工现场达标率、安全技术措施费和其他需要认证的内容按原规定执行。
  4、其他需要认证的内容。

  五、认证结果
  安全资格认证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1、安全资格认证各项内容均达到标准的为合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基本合格:
  (1)伤亡事故、安全标化工地有一项达不到标准的;
  (2)省、宁波市及我市组织的确良安全检查中,有工地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被停工整改或被行政处罚的;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机构、人员不到位,技术措施费无计划、不落实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
  (1)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事故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事故的;
  (2)年施工产值5亿元以下(不含5亿元)的企业发生两起及以上死亡事故的;年施工产值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发生三起死亡事故或年死亡人数达到3人的;年施工产值0.5亿元以下(不含0.5念元)的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的。
  (3)伤亡事故、安全标化工地二项内容达不到要求的;
  (4)伤亡事故、安全标化工地有一项内容达不到要求,且省、宁波市及我市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有工地因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被停工整改或被行政处罚的。
  (5)上两个年度安全资格认证没有合格,本年度按认证标准仅达到基本合格的。
  (6)省、宁波市及我市组织的安全检查中,连续二次有工地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被停工整改或被行政处罚的。
  (7)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受到省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8)未申报安全资格认证的。

  六、认证要求和时间
  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认证是与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升级相挂钩的,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抓实抓好。
  二级及以上企业安全资格认证材料,请相关企业于4月30日前上报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由我局审查后上报省建设厅。
  三级企业安全资格认证材料,请于5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上报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

附件:浙江省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认证申报审查表


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余姚市建设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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