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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2002年第19号令《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号令《天然橡胶进口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和《2002年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我委作为国家计委授权办理在四川境内注册的企业申领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办事机构,从即日起至2月21日止(春节放假期间2月12日至2月18日除外),受理企业的申请事宜。凡符合《2002年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和《2002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申领条件并需要进口的企业,可以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国家统一制发的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能复写、复印,网上下载申请表同样有效,但必须清楚、整洁)。同时,需按规定提供申领企业满足基本申请条件和具体品种要求条件和各项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我委。超过申领期限送达的申请,我委将不予受理。有关《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天然橡胶进口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和《2002年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2002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请查询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网站http://www.sdpc.gov.cn/以及中国经济信息网http://www.cei.gov.cn/和2月9日的《中国经济导报》、《国际商报》。
受理机关名称: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地址:成都市督院街30号(省计委机关办公楼410、413房间)
联系人:经贸流通处 韩晓平
咨询电话:(028)6604664 6604680
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