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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林局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24 生效日期: 2003-01-24
发布部门: 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舟政办发[200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农林局、公安局、监察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去年春节期间,我市个别地区森林火灾频发,损失严重,给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造成不良影响。据市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春节期间气温回升,高火险天气将持续出现,火险隐患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尤其是当前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积极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特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森林火灾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自然灾害,具有很强的破坏性,不仅会严重破坏森林资源,造成水土流失,影响生态环境,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而且还会影响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今年元旦以来,气温回升,野外用火增多,特别是春节将临,上坟祭祖人员将会急剧增加,给野外火源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同时,我市个别地区的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群众防火意识淡薄,管理工作滞后,存在着发生森林火灾的隐患。因此,各级领导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森林火灾“不可一日不防”的思想,不断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面广,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这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保证。特别是春节将临,各地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地方行政首长工作到位,按照防火责任状的要求,把各项预防措施落到实处,落实到重点保护区的山头地块。政府领导要深入第一线检查防火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给予解决。一旦出现森林火灾,政府领导要亲自带头迅速组织扑火突击队,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提高全民森林消防意识
  各地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渔农村,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的自觉性。要深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办理失火犯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以及森林火灾案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积极提倡文明祭祖,不在野外山林遗留火种,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

  四、搞好巡护,落实措施,做好快速扑灭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春节将临,各地特别是重点乡镇、村要组织好扑火突击队,开展巡护检查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做到检查、督促明确,措施落实到位。在重点火险地段,要设立森林防火检查岗哨,收缴进入林区的一切火种,坚决制止违章用火。扑救队员要严阵以待,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保持高度戒备,各种扑火器材要保持性能完好,确保一有火情能立即行动、快速处置。同时,要加强对火灾扑救的科学领导和指挥,注意扑火人员人身安全,劝阻老人和学生上山扑火,防止人员伤亡。各重点乡镇、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县(区)森林防火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森林防火工作的督查力度,努力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五、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
  严格执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公安厅、省高院、省检察院《关于办理失火犯罪和消防事故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各类森林火灾事故原因,公安、监察、农林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大调查力度,逐件调查了解清楚,对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和责任人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或森林火灾发生后玩忽职守、贻误战机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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