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衢价服[2003]4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计划局),交通局,市运管处,市、区各公路客运单位: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路客运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服[2002]397号、浙交[2002]498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就完善我市公路客运票价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路客运票价的组成
公路客运票价由公路客运运价、公建金、车辆通行费、旅客站务费等四项组成,计算公式为:票价=(客运运价+公建金)×营运里程+每票分摊的车辆通行费+旅客站务费。其中:
(一)公路客运运价:1、我市境内公路客运票价基准价格仍按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关于市管公路客运票价等事项的函》(衢价费[2001]79号)文件执行。2、跨地市以上公路客运票价基准价格按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调整和整顿公路客运运价的通知》(浙价费(1996)16号、浙交(1996)25号)和《关于制定豪华客车运价的通知》(浙价费(1996)436号、浙交[1996]458号)文件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表一、二。
(二)公建金:按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公路建设专用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衢市交(1997)9号、衢财综[1997]33号、衢价费[1997]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标准为 0.025元/人.公里。
(三)营运里程:严格按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公路营运里程计价。交通部印发的《中国交通营运里程图》(公交发(1997)757号)有规定的,按该规定的里程计算;该文没有规定的,按浙江省公路运输管理局1995年制发的《浙江省公路营运里程图集》计算;交通主管部门尚未公布营运里程的新线路,报县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定。
(四)车辆通行费:实行代收代付的原则,每车次标准折合每人次标准详见附表三。
(五)旅客站务费:基本站务费按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关于贯彻<浙江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划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衢价费(1997)174号、衢市交[1997]21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一、二级站每票每次0.5元,三级站每票每次0.20元;空调费可按市物价局衢价服[2002]68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一、二级站可在使用空调期间每票加收0.5元空调费,收费范围为乘坐快客及跨地区长途客车的旅客。对乘坐衢州市境内各线路普通客车的旅客不得收取空调费;原客运站收取计算机售票费的规定停止执行。
二、公路客运票价的管理形式
公路客运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可根据不同时段、不同线路、不同车型等市场情况适当浮动(仅指公路客运运价,不包括公建金、车辆通行费、旅客站务费,下同)。
(一)浮动规定:
1、上浮:春运及“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跨衢州市境营运的客运始发班车(不含衢州市境内跨县〈市、区〉的客运班车和县〈市、区〉境内短途班车)的运价可以适当上浮。其中,春运期间无空调的普通客运班线客车(含高靠背)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附表一运价的15%,豪华型营运客车、空调车、卧铺车的上浮幅度不超过附表一、二运价的20%;两个“黄金周”期间的上浮幅度不超过附表一、二运价的15%。上浮时间:春运期间的上浮时间累计不超过15天;两个“黄金周”期间的上浮时间累计不超过7天。具体上浮幅度及时段由线路始发地的运营企业提出意见,报有管理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部门审核制定。
2、下浮:除春运、“黄金周”公路客运票价可按规定上浮外,客运企业也可根据客运市场实际情况,对客运票价实行下浮,下浮幅度原则上不低于运输成本,具体下浮幅度及时段由线路始发地的运营企业提出意见,报线路始发地的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交通部门备案。
3、票价执行时段规定:公路客运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后,各级价格、交通部门和客运企业应按照兼顾各方利益、保持运价基本稳定的原则,进行运价调整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春运、“黄金周”票价上浮时段按省物价局、交通厅规定的时间执行,其他时段票价调整的执行时间不得少于30天,具体执行时间段由始发地客运企业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或备案。
4、优惠规定:现役军人、退役伤残军人、大中专院校学生凭相关证明购票的,票价不上浮。身高1.10--1.4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70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证购买优待票,儿童票和优待票按运价的50%计算。
5、票价单位:每张客票起码票价为1元,尾数不足0.5元进整为0.5元,尾数超过0.5元进整为1元。票价超过10元,尾数不足1元四舍五入。
(二)公路客运票价审批权限和程序规定:
公路客运票价由线路始发地的运营企业根据不同时段、不同线路、不同车型分类,在不超过市定最高浮动幅度内提出具体票价执行方案,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审批或备案:
1、春运期间上浮票价:由线路始发地客运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衢州市公路客运票价审核表》(详见附表四),报县(市)物价、交通部门初审后,报市物价局会同交通局审核制定。2003年春运期间,跨衢州市境的客运班线票价上浮时间全市统一定为2月4日(正月初四)至2月18日(正月十八)共计15天。
2、“五.一”、“十.一”两个“黄金周”期间上浮票价:由客运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衢州市公路客运票价审核表》,报线路始发地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部门审核制定:其中,线路始发地在衢州市衢江区及柯城区的,报市物价局会同交通局审核制定:
3、下浮票价和正常票价制定实行备案制,由客运企业提出书面报备意见,并填写《衢州市公路客运票价备案表》(详见附表五),报线路始发地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交通部门备案,经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部门出具书面同意备案意见后方可实施。其中,线路始发地在衢州市衢江区及柯城区的,报市物价局、交通局备案。
4、客运票价审批、备案方案实施前,市、县(市)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应提前10天向社会公告,同时抄报上一级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三、明码标价规定
(一)各公路客运站和客运企业应在票价调整方案执行前10天,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告,公布具体的客运票价和价格、交通部门的票价批准文号。
(二)各公路客运站和客运企业要在售票处公布当天各班线的实际票价、票价的计算公式、价格和交通主管部门价格举报投诉电话等。并设立问讯台,配备专职服务人员,做好公路票价浮动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公路客运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是客运票价体系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涉及千家万户。各地价格和交通主管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做好客运票价浮动政策的宣传工作。
五、各级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客运票价执行情况的监管,督促运输经营企业、客运站及代理点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及时受理、妥善处理旅客对客运票价的投诉,对在规定幅度内发生的价格差异,应对消费者做好解释工作;对发现不明码标价、乱收费、多收费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时查处。
六、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试行。
衢州市公路客运运价表
调 豪华高级 元/人.公里 0.132
车 客车
车 客车
空调客车 元/人.公里 0.216
车辆通行费每车次换算为每人次标准表
豪华车型分级及运价表
60-100万元 比功率:小于10 距离大于710mm,有电视音响.冷暖空 告标志,灭火器.在高速 人.公里
设计时速:大于100km/h 调:制冷15000kca/h;制暖16000kca/h 公路上行驶须配乘务员.
100-150万元 比功率:小于12 前后距离大于750mm,有电视音响. 药箱,发生故障时使用的三 人.公里
设计时速:大于110km/h 冷暖空调:制冷22000kca/h;制 角警告标志,灭火器.在高
暖23000kca/h 速公路上行驶须配乘务员.
150-200万元 比功率:小于15 离大于800mm,有电视音响. 还应配备阅读灯.车载电 人.公里
设计时速:大于120km/h 冷暖空调:制冷24000kca/h;制 话,卫生设施.在高速公
暖25000kca/h 路上行驶须配乘务员.
万元以上 比功率:15以上 离大于800mm,有电视音响. 具备油门自动控制EFB系统,'防 人.公里
设计时速:大于125km/h 冷暖空调:制冷26000kca/h;制 抱死ABS系统'(无侧滑,甩尾
暖26600kca/h 之危险),前中双门防夹装置,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须配乘务员
20-60万元 最高车速:大于100km/h CD音响,冷暖空调 的电磁刹车技术 人.公里
万元以上 最高车速:大于110km/h CD音响,冷暖空调 的电磁刹车技术 人.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