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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江山等县(市)自动气象站建设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1-05 生效日期: 2002-11-05
发布部门: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江山市、龙游县、常山县、开化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气象局《关于加快江山等县(市)自动气象站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二年十一月五日
关于加快江山等县(市)自动气象站建设的意见
  (二○○二年十月十日)
  根据省气象局《关于启动我省地面气象自动监测网建设的通知》(浙气发(2002)1号)精神,我市江山、龙游、常山、开化四个县(市)的自动气象站建设项目已被列入全省地面气象自动监测网建设范围,为加快四县(市)自动气象站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自动气象站建设工作
  我市江山、龙游、常山、开化四个县(市)均是自然灾害频发、重发地区,近年来每年都因灾造成较大损失。建好自动气象站,纳入全省地面气象自动监测网,有利于提高各地对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水平,增强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因此,各县(市)都要把自动气象站建设作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自动气象站建设顺利进行
  各地要紧紧抓住自动气象站纳入省地面气象自动监测网建设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建设资金。在此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各县(市)财政予以配套解决。

  三、加强组织协调,加快项目实施
  自动气象站建设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各县(市)要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要组织精干技术人员,抓好项目实施,确保年内全面完成自动气象站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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