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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车站新增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18 生效日期: 2001-06-18
发布部门: 成都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成价函[2001]136号
四川省步步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成都车站新增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提高成都车站的服务档次,进一步方便旅客,满足不同层次旅客的需要,你公司在成都客站新增了搬运服务和电子保管柜服务。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符合铁道部关于旅客行包管理的规定原则下,并坚持旅客自愿的前提开展服务,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小红帽搬运服务队收费标准
  2.超重物品按客规办理.
  3.搬运起止地点为进出站口(检票口)至旅客所乘列车门口.应旅客
  要求搬运至广场范围内指定地点时,每件加收5元.
  4.应旅客特殊要求搬运急件.贵重.易碎物品和自押行李的搬运服务
  费加倍收取(每件10元).
  二、电子保管柜收费标准
  0-24  10
  24小时以上每超过3小时加收  1
  注: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算
  0-24  15
  24小时以上每超过2小时加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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