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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道德教育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8-23 生效日期: 2002-08-23
发布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
发布文号: 浙教工委[2002]32号


全面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全省中小学生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道德素质,是我省基础教育领域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的伟大方略,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全省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环节,事关全局,事关未来,对于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抓好我省青少年学生的道德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整体规划道德教育的目标和内容
  学校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系统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把道德教育放到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结合实际,统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认真研究制定道德教育规划,整体确定道德教育的基本目标和内容。应遵循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道德形成规律,坚持道德教育必须贴近学生生活的原则,围绕诚信、责任、关爱等基础道德品质,重点抓好学生基本道德观念的形成和基础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分阶段、分层次予以落实。

  二、进一步发挥课堂教学在青少年学生道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全省中小学应认真学习国家基础教育新一轮课程改革中关于德育学科所倡导的教学理念,结合《思想品德》、《思想政治》和《历史与社会》等学科教学,把《纲要》和《规范》对公民的道德建设要求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融入到课堂教学之中;其它学科的教学,也要根据学科特点,渗透公民道德教育。要积极开设以公民道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选修课,组织开展相关教育活动,使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活动课程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教育中发挥不同层面的作用。
  要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改变传统的道德知识灌输的单一教学模式,重视青少年学生的道德体验。要鼓励师生之间平等对话,倡导“情境教学”、“活动教学”、“价值辨析”、“道德反思”等多种学习方式,力求构建有完整心理要素参与的道德学习过程。教师要转变角色,提高专业素养,成为倾听者、指导者、支持者、合作者,激发学生内在的道德需要,引导学生的自主探索性学习,使道德学习成为内在的自身需要。
  同时,要结合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加强道德教育的校本课程建设。省教研室要抓紧研究制订中小学各学科如何有效地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方案;各地教研部门要在每学年初组织各学科教师制订该学年本学科对学生实施道德教育的计划;各学科教师要把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作为平时备课、上课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共同创建良好的课堂道德氛围。

  三、加强学生集体在道德教育中的作用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班集体建设。要充分尊重每个学生参与班集体建设的权利,努力使其真正成为建设良好班集体的主人,引导他们在积极主动参与班集体建设过程中,学习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自我和他人、权利和义务、自由和纪律、民主和集中、竞争和合作等关系,逐步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要通过指导班集体的全体成员经过充分的民主讨论,制定班级道德公约,创造性地进行有时代特色的班级健康舆论和良好作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学生集体道德自律机制。
  少年先锋队的各种体验教育活动和共青团组织的教育活动,是对中小学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载体,要根据《纲要》、《规范》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活动质量。在自愿基础上组合的各种学生社团,既要使学生乐于参加,也要注重道德导向,满足广大中小学生追求真善美的需要,促进他们生动活泼主动地全面发展。

  四、重视发挥社会生活在青少年学生道德教育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道德存在于生活中,道德教育应当回归生活。要关注青少年学生的生存环境和现实生活,努力营造健康安全、积极愉快、负责任、有爱心、有理想、有创意的生活。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生活指导,从小处入手,将道德规范落实到生活的各种情境之中,正确处理“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四大关系,帮助青少年学生学会做事、学会做人,逐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正确的价值取向。
  针对当前以独生子女为主的中小学生缺少社会实践锻炼,极少参加生产劳动的薄弱环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参与,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因时制宜地组织他们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广大中小学生通过主动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逐步增进对社会、对国情、对人类发展的体验和理解,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履行公民道德的自觉性。

  五、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的道德品位
  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要树立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理念,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日常道德行为规范,形成正确的校园道德舆论,建设良好的校园道德环境。要不断提升校园文化的品位,在校园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等传统节日中,要重视道德要求;在校园诗歌、散文朗诵会、音乐作品欣赏会、书画美工作品展等活动中,要挖掘道德内涵。寄宿制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寝室文化建设,引导学生在生活中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要切实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建设,充实能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进行正确导向的好书,鼓励和指导学生逐步养成读好书的习惯,主动地从好书中获取思想道德营养。各地、各中小学可适当推荐一些有益的书刊作为学生的课外读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宣传部门紧密合作,总结历年读书活动的成功经验,突出“实践‘五爱’要求,争做‘四有’新人”的主题,围绕青少年道德修养这一中心,进一步深化活动内容,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符合青少年学生身心特点的学习教育活动。要加强对中小学各种宣传媒体的指导,推动他们形成合力,努力宣传良好道德风尚。要加强中小学网络德育的建设,指导有条件的学校制订师生网络道德守则,建好网络德育阵地,逐步开发网络德育软件。

  六、促进学校德育工作者素质的根本性提高
  要按照《纲要》和《规范》的要求,以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职员工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教师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增强职业责任感,在教职工中突出宣传好“敬业奉献”这一基本规范的意义和内涵,通过领导带头、舆论引导和典型引路,在教师中树立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风气。把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与教师的岗位职责结合起来,把师德状况纳入到教师的工作考核、职务评聘之中,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和业务素质的培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内落实中小学班主任等德育骨干教师的培训计划,争取在三年内全省有70%以上的班主任接受过省或市、县组织的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注意优化结构,建设一支功能互补、信念坚定、业务过硬的专兼职德育教师队伍,要注重德育干部和教师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这支队伍的育人素质。

  七、构建非功利性道德评价机制
  道德教育评价机制的构建是道德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督导检查学校道德教育工作质量,推动道德教育落到实处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道德教育评价内容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道德教育工作的评价,学校对班级道德教育工作的评价和对任课教师教书育人的评价,以及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学生个体的品德评价,等等。要注重评价的真实性、过程性、激励性,模糊教育活动与评价活动之间的界线,力求从日常现实生活出发,真实地评价道德。采用多主体、多角度、多样化的评价方式,如档案评定、作品分析、情境观察、行为评定等,努力发挥道德评价在学生品德形成中的教育发展功能,防止道德评价的异化现象。当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研究建立科学的道德教育评价机制,以切实推进道德教育工作的开展。

  八、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加强道德教育的研究和成果推广工作
  青少年学生的道德素质的形成和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德育工作者必须加强研究,提高德育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多年来,我省中小学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在加强道德教育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创造了不少成功经验,也形成了一批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要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这些经验与成果。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支持广大中小学教师、德育研究人员,创造新的教育经验,取得新的研究成果。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从德育研究成果到德育实践的转化机制,使德育研究成果指导实践。要增加德育研究的投入,重视德育规划,定期开展德育研究成果评比,及时做好成果的发布和推广工作。

  九、建立和健全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德育机制,形成对青少年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合力
  青少年道德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校、家庭、社会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缺一不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建立和健全德育联席会议制度。各中小学要建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社区代表参加的三结合德育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讨论道德教育问题;中小学各班要由班主任和家长委员会(小组)共同主持,每学期召开一次全班任课教师、家长和学生代表会议,研究本班学生的道德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家庭的联系,积极开展“我做合格‘小公民’”活动。要与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紧密合作,把青少年学生的公民道德教育和“青年志愿者活动”、“雏鹰争章活动”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积极争取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支持与配合,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纲要》和《规范》的重要意义和主要精神,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的作用。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文化、城管等行政执法部门,切实加强对歌舞厅、游戏机房、网吧等娱乐场所的监督与管理,努力净化社会空气,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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