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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农电大修基金停止收费时间的界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5-12 生效日期: 2000-05-12
发布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川价函[2000]126号
成都市物价局:
  你局成价检(2000)158号《关于农电大修基金停止收费时间的请示》收悉。关于“农电大修基金”停止征收时限应按财综字(1998)77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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