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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博乐欣胶囊等药品零售价格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1-17 生效日期: 1999-11-17
发布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川价函[1999]362号
各市、地、州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列入政府定价的药品价格不再公布出厂价和批发价的通知》精神,现将博乐欣胶囊等药品零售价格核定如下:   一、降低成都大西南制药厂生产博乐欣胶囊(盐酸万拉法新胶囊)零售价,50mg×12规格每盒零售价降为81.60元,25mg×12规格每盒零售价降为48.86元。同时,新定50mg×16规格零售价格为108.00元,25mg×16规格零售价格为66.00元。
  二、降低四川华洋集团成都制药七厂生产的富血康零售价格,每瓶(100ml)零售价格降为18.20元。
  三、降低四川普渡制药厂生产的普来定胶囊零售价格0.25g×12规格每盒零售价格降为22.80元;0.25g×24规格每盒零售价降为30.80元。
  四、核定四川美大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格列齐特新规格零售价80ml×60规格零售价每盒核定为64.10元;心达康片规格为5mg×18零售价核定为12.50元;5mg×36零售价格核定为24.60元。
  本通知从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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