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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优生保健条例》等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1-02 生效日期: 2001-11-02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2001年11月2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不相适应、已基本不再适用的地方性法规
  l.《浙江省优生保健条例》(1991年11月29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浙江省禁止赌博条例》(1991年7月29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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