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10-10 生效日期: 1994-10-10
发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布文号: 川办发[1994]9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工作规范》(试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试行)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议工作规范》(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在试行中有何建议或意见,可以书面材料报省政府办公厅办公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工作规范(试行)
  一、省政府全体会议制度
  (一)省政府全体会议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省长或省长委托常务副省长主持。
  (二)省政府全体会议组成人员为: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和省政府组成部门的委(办)主任、厅(局)长。
  (三)省政府全体会议由省政府秘书长负责组织。

  二、省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的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二)决定和部署省政府的重大工作举措和重大改革决定;
  (三)讨论通过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四川省财政预算、决算草案》;
  (四)通报国内外重大事件和全省政治经济形势;
  (五)讨论通过按照法律规定需由省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六)总结、部署政府工作。

  三、参加省政府全体会议的人员
  (一)出席人员:省政府全体会议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省政府在蓉顾问、省长助理、副秘书长;省政府各直属机构、综合办事机构和省级有关单位(含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军区负责同志。
  (三)特邀列度人员: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
  (四)省政府办公厅各处(室)处长(主任)作为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四、省政府全体会议的会务工作
  省政府全体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厅办公室负责,并协调有关处(室)具体承办。
  省政府全体会议的议题,由省长或省政府常务会议确定。
  (一)会议文件起草。省政府主要领导人讲话、《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其它重要政策性文件由省政府研究室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分别由省计委、省财政厅负责。
  (二)落实会场、分发会议通知、文件、材料由办公厅办公室负责。
  (三)会场布置由办公厅办公室和行政处共同承办。
  (四)会议签到。会务组指定工作人员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负责签到。根据签到情况及时统计出(列)席人数,并在会议开始后五分内报告秘书长或会议主持人。
  (五)会议期间会场安全、车辆停放、交通指挥由办公厅保卫处负责。
  (六)会议录音由会场音响服务人员代办。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全体会议摄影、摄像以及有关内容需通过新闻媒介报道的,报秘书长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落实。
  (七)会场照应。会议期间后勤工作由行政处安排专门服务人员负责,包括茶水供应、引导与会有关人员进出会场、传呼重要电话等;领导临时交办事项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会场照应要做到细心、稳重,不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五、《省政府全体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的办理、落实
  (一)拟写会议纪要。办公室负责在会议结束后两天内拟写会议纪要,送秘书长审核后报省长或省长委托的副省长签发。
  会议纪要印发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二)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省政府全体会议需要落实的重要决定事项,按政务督办工作规定的程序办理。

  六、会议纪律
  (一)出(列)席全体会议人员应是部门(单位)正职领导,如正职因故不能出(列)席,应委托主持工作的副职参加,并向省政府办公厅请假。
  (二)出(列)席和邀请参加会议人员应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全体会会场分设出席区、列席区和特邀代表区,出(列)席和特邀代表按指定位置入座。如政府组成部门的正职因事不能出席,被委派参加会议的副职在列席区就座。
  (三)会议期间不会客,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七、会议资料归档
  办公室会务组在会后及时收集会议文件、资料汇总(一般包括会议通知、出席名单<签到册>、会议文件、照片、录音带、会议记录、纪要等),年终移交秘书处档案科归档。移交时按规定办理签收手续。
  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试行)

一、省政府常务会议制度
  (一)省政府常务会议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由省长或省长委托常务副省长主持。
  (二)省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为:省长、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
  (三)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必须有常务会议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出席。
  (四)省政府常务会议由省政府秘书长负责组织。
二、省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重要决定,研究贯彻措施;
  (二)讨论决定向国务院、省委的重要请示、报告;
  (三)讨论决定省政府的重大工作安排和其他重大问题;
  (四)讨论决定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和须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五)讨论决定由省政府或以省长名义公布的规章、决定、命令;
  (六)讨论决定省政府各部门、下一级政府请示省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
  (七)讨论决定省政府各部门、地区行政公署负责干部和其它属省政府管理的干部的职务任免、奖惩;
  (八)讨论决定召开省政府全体会议和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需市、地、州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九)讨论决定以省政府名义对个人、集体的表彰以及授予荣誉称号等;
三、参加省政府常务会议的人员
  (一)出席人员:省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
  1、省政府在蓉顾问、省长助理、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有关副主任;
  2、议题承办单位及与议题内容有关的省级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邀请列席人员:省军区、省直工委、监察厅、四川日报社、新华社四川分社等单位负责人;讨论经济工作时,邀请省内长期担任经济领导工作的老同志和省委联系经济工作的副秘书长列席会议。
  (四)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处长、主任及议题承办单位一名助手作为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四、议题准备
  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议题
  1、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省长助理、副秘书长书面批示提出;
  2、由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地、州政府(行政公署)上报,经办文程序处理,经秘书长或办公厅主任审核同意后提出;
  3、根据省长办公会研究后提出;
  4、人事任免、奖惩方面的议题由人事厅提出。
  提出的议题交办公室统一登记、汇总。
  (二)凡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人事任免除外),必须经过以下处理程序:
  1、议题承办部门已与议题内容涉及的单位进行了充分协商,并取得一致或基本一致的意见;
  2、需由省政府出面协调的议题,由分管副省长或委托秘书长、省长助理、副秘书长召集有关部门协调,并形成报常务会议讨论的书面意见;如对议题内容有分歧,应将各方意见一并提交会议,并提出倾向性处理意见。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提交常务会议讨论:
  1、属省政府各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
  2、应由有关部门协商解决的;
  3、能由分管副省长与有关副省长研究解决的;
  4、各有关方面意见分歧而未经协调和充分协商的;
  5、会前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
  (四)审定议题和会议审批
  由办公室常务会议工作人员将收到的议题登记汇总,填写《四川省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题待议表》(见附件),在开会前一周报秘书长(或办公厅主任)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省长或常务副省长审批。省长或常务副省长审批同意后,即确定为本次常务会议文件议题。
  (五)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一律由承办部门的一名领导亲自汇报,所带助手不得随意插话。
五、省政府常务会议的会务工作
  省政府常务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厅办公室承办。
  (一)材料准备
  1、办公室收到副秘书长以上领导提出的议题批件后,立即登记汇总并通知议题承办部门在会前一周交齐下列材料(一式打印45份);
  (1)议题报告
  (2)有关部门或省政府组织协调的书面意见。与有关部门协商的意见必须签署或加盖公章;
  (3)与议题有关的附件。
  收到人事厅有关人事任免议题,与省委组织部通知核对后,由办公室自行复印15份。
  2、收到省长或常务副省长审定议题及会议召开时间的批件后,立即打印《四川省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议题》单(见附件),人事任免议题排在最后。
  3、分装材料
  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材料一律装入常务会议专用文件夹。
  (1)省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专用文件夹内装全套会议文件、材料;
  (2)省政府顾问、省长助理、副秘书长、省委副秘书长、参会办公厅副主任、省军区、监察厅、省直工委、四川日报社、新华社四川分社等单位列席会议负责人文件夹装除人事任免外的所有文件、材料;
  (3)其他列席会议单位负责人文件夹内只装有关文件、材料。
  省政府及办公厅领导文件,一般提前1-2天送阅。
  (二)会务准备
  办公室按以下要求,分别进行会务准备工作:
  1、落实会场。办公室提前一天到值班室登记会议室并布置会场。省政府常务会议一般安排在省政府机关会议室召开,也可根据领导意见另选会场。
  2、会议通知。办公室提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用电话通知出(列)席领导和列席单位。
  3、会议签到。常务会议工作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负责签到,并统计出(列)席会议人数,在会议开始后5分钟内报告会议主持人秘书长。
  4、会议记录、录音。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
  5、会场照应。会议工作人员负责安排、引导与会者进出会场;处理领导临时交办事项;传呼重要电话;会议服务保证茶水供应服务工作。会场照应要做到细心、稳重,不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六、《常务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的办理、落实
  (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在会后一天内由办公室负责草拟《四川省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纪要》,送办公厅分管文件工作的副主任审核后,送秘书长或会议主持人审定签发。《常务会议纪要》应在三天之内印发。
  《常务会议纪要》分送范围为: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省委办公厅、省委常委办,省政府秘书长、省长助理、副秘书长、办公厅正、副主任、厅有关处、室;需有关部门办理的,分送有关部门;涉及人事任免事项,还应分送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人事厅。
  (二)常务会议决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必须坚决执行,无权擅自改变。所有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督办工作制度》的规定办理。
  (三)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文件需下达时,在文内应注明“经×年×月×日省政府第××次常务会议通过”,并经秘书长审核后印发。
  (四)常务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报国务院或省委审批的,由议题承办部门按照会议决定拟出报告,经秘书长审定后,由省政府办公厅报出。
  (五)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需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人事任免、《政府工作报告》等,由有关部门根据会议决定拟写(修改)文稿,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审定后报出。
  (六)常务会议如需公开报道的,由新闻单位撰稿,经秘书长审核后发出。
七、会议纪律
  (一)出(列)席常务会议人员及邀请单位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列席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会,正职因故不能列席,由主持工作的副职到会。除议题承办部门可限带一名助手外,其他单位一律不带助手。
  (二)与会人员按指定位置入座。
  (三)会议期间禁止会客和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四)注意保密。会议讨论决定事项以正式文件或《常务会议纪要》为准,没有规定传达的问题,不得扩散。会议文件会后一律留下,不得带走。
  (五)省政府常务会议一般不作新闻报道、不录相、不拍照,确需报道的,新闻稿由秘书长审核后报道。
八、会议资料归档
  每次常务会议资料(议题批件、签到册、会议文件、材料、会议纪录、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年终交档案科归档。
附件:(略)
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议工作规范(试行)
  一、省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省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省长、常务副省长或委托其他副省长主持。
  (二)省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省长、副省长、在蓉省政府顾问、秘书长、省长助理、副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有关副主任以及与议题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三)省长办公会议由副秘书长负责组织。
  二、省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研究分析一个时期全省的经济形势;
  (二)研究处理一个时期省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三)听取有关部门就某一专题的汇报,研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
  (四)研究需要省长、副省长协调的有关重大问题;
  (五)研究省长、副省长、秘书长认为需提请省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其它事项。
  三、省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
  省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厅办公室负责。
  省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省长或副省长、秘书长确定。
  (一)议题收集。省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办公厅办公室根据省长、副省长、秘书长的批示意见登记汇总,按领导指示或文件内容分别轻重缓急安排,报秘书长或办公厅主任审定。
  (二)落实会场、分发会议通知、文件、材料由办公厅办公室负责。
  (三)办公厅办公室安排一至二名专人负责会议签到、会议记录和会场照应。
  四、《省长办公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的办理、落实
  (一)草拟会议纪要。由办公厅办公室在会议结束后两天内拟写会议纪要,送办公厅主任审核后报秘书长签发。
  (二)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省长办公会议需要落实的重要决定事项,按政务督办工作规范程序办理。
  五、会议纪律
  (一)参加省长办公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与议题有关单位一般应是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如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由主管负责人参加。议题主办单位领导可限带一名助手参会,其他单位一律不带助手。
  (二)议题汇报尽量简明扼要,所带助手不得随意插话。
  (三)会议期间禁止会客和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六、会议资料归档
  每次省长办公会的资料(议题批件、签到册、会议纪要、记录)等,由办公厅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年终交档案科归档。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