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深府[2006]230号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6年10月17日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工作方案
为积极应对新时期城市发展形势的需要,经国家建设部批准,我市决定对《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进行修订,编制新一轮城市发展的蓝图,为完成国家对深圳提出的再当排头兵的历史新使命奠定基础,为我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引。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对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政府四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及全市规划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围绕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要求,立足历史新使命,着眼发展新目标,努力提高城市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后劲,实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具体体现为:一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城市发展模式率先转变;二是要加强区域联系与合作,引导深圳积极参与全球竞争;三是要强化节约与集约利用,实现土地和资源可持续发展;四是要突出规划公共政策属性,发挥宏观引导综合协调作用。
(二)工作目标
一是构建指引城市长远可持续发展的空间结构和政策框架,为城市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是为有效突破“四个难以为继”的瓶颈约束,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构建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资源节约型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的决策支持,力争将深圳的发展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
二、主要内容与进度安排
(一)主要内容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成果包括两大部分:一是主体报告,包括文本、说明书、规划图集等;二是专题研究,是主体报告的重要技术支撑。其中,主体报告由市规划主管部门牵头,并联合有关部门组织编写;专题研究报告根据部门职能分工,由相关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具体安排如下:
1.主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城市发展的基础条件与形势分析部分:研究城市发展的基础条件、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区域与城市竞争的新环境以及城市自身发展的趋势和要求。
二是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部分:确定深圳城市发展性质、目标定位、规模与策略,制定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决策支持系统。
三是城市空间发展与结构布局部分:制定城市空间布局与结构优化、旧区改造与城市更新、城市密度分区与整体城市设计、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和利用、空间战略分区与管制对策等。
四是城市用地布局与支撑系统部分:制定产业发展与布局、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设施、资源节约与保护利用、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综合交通系统、市政基础设施系统、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减灾系统规划等。
五是规划实施机制与政策部分:提出转型期的城市管理模式、城市人口就业与居住、城市建设的公共财政、基础设施供应政策等。
2.专题研究。针对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共设置20个专题进行专项研究。具体包括:
全球新地缘政治经济下的深港合作研究、深圳与珠三角城市协调发展研究、城市可持续发展决策支持系统研究、城市环境容量与合理规模预测研究、转型期的城市管治模式研究、基于社会和谐的城市人口发展研究、城市更新与旧区改造策略研究、生态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研究、全球生产方式演变下的产业发展转型研究、住房政策与居住空间分布研究、密度分区与城市设计研究、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发展与规划布局研究、城市综合交通与公共交通发展布局研究、深圳港发展战略研究及港口总体规划、城市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研究、现代文化特色与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研究、城市可持续的能源发展战略研究、城市水发展战略研究、深圳市珠江东岸发展策略研究、城市建设的气象影响评估。
(二)进度安排
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对我市未来发展具有综合性、全局性的战略意义,编制的时间紧迫,必须加强统筹,精心安排。计划于2007年底,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编制和报批工作。主要任务包括:编写前期研究报告,完成专题研究和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编制规划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工作按以下三个阶段开展:
1.前期研究阶段(2006年3月至2006年7月)
前期研究主要包括上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检讨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前瞻性战略研究。我市在已编制的一系列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对深圳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进行总结与评价,已完成了前期研究报告并报经建设部批准。
2.总规纲要阶段(2006年9月至2007年4月)
(1)2006年10月下旬,召开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动员大会。
(2)2006年11月,完成有关部门和各区座谈会,公众调研,以及香港及周边城市调研。
(3)2006年12月,完成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草案,征求部门意见。
(4)2007年2月,完成纲要成果,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5)2007年4月,完成建设部专家组与省审查会。
3.城市总体规划方案阶段(2007年2月至2007年12月)
(1)2007年5月,完成全部专题研究成果。
(2)2007年8月,完成城市总体规划正式成果,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进入人大审查程序。
(3)2007年9月,完成上报成果并上报审批机关。
(4)2007年12月,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公众宣传,召开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动员大会。
三、工作组织与运作机制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订采取“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原则,为确保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顺利进行,建立“二、三、五”的工作机制:
(一)设置二层组织机构
1.调整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许宗衡担任,副组长由刘应力、吕锐锋、闫小培担任,成员由各区、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2.设立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办公室
负责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具体组织与协调及其他日常事务。主任由闫小培兼任,副主任由黄锦奎、王芃担任,成员单位由直接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各专题研究的部门组成,市规划局为召集单位。办公室各成员单位需指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和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本部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任务的协调和联络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各层次的成员单位会议。
(二)建立三级例会制度
构筑三个层面的工作会议机制,按职能分工和工作进度召开会议,就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相关内容进行及时协调。分别包括:一是重大问题决策会议,由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宗衡市长主持,审议与城市发展相关的重大战略性问题;二是重要工作协调会议,由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办公室主任闫小培副市长主持,审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一般性重要问题;三是日常工作促进会议,由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协调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具体问题,其中黄锦奎同志侧重组织工作方面的协调,王芃同志侧重技术工作方面的协调。
(三)形成五种参与方式
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力量,通过建立相关机制实现社会各层面的充分参与,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具体包括:市、区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参与;人大、政协的参与;中外专家的参与;各种团体(非政府组织,包括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参与;广大市民群众的参与,共五个层面。
四、部门分工与专题研究组织
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唯一需要上报国务院审批的全市性规划,其修编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全局意识,发扬协作精神,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共同完成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为我市今后十五年的发展制定科学的指引。
(一)组织方式
由于本次专题研究参与部门多(专题研究分工详见附件),为保证质量和进度,专题研究组织按以下制度开展:
1.部门负责制
市规划局作为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各阶段的技术及日常工作;规划主体内容的委托、编制及各阶段成果报审;各专题研究的进度及技术协调。
各专题研究牵头部门负责该专题研究的委托、组织编制、成果初审,以及专题研究报告与主体报告的衔接协调工作,对专题研究报告的质量和进度负责。
各参与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积极参与专题报告的编制工作;负责提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需要的基础资料;负责与本行业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2.进展每月一报制
由市规划局每月编撰《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简报》,供有关领导和各参与部门及时了解编制动态。一方面,各专题研究牵头部门要于每月1日将专题研究推进情况报送市规划局;另一方面,各专题研究牵头部门要根据项目的进度安排,及时将专题研究的阶段成果摘要报送市规划局汇总。
3.会议联审制
专题研究报告编制阶段,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办公室将根据项目进展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研究技术协调会,就专题研究的主要技术问题以及专题研究报告与主体报告的衔接问题等进行研究、审定。
专题研究成果报审阶段,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初审,并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进度安排
各专题研究要在2006年10月底前完成委托工作;2006年12月底前完成专题研究的阶段成果;2007年2月底前完成大部分专题研究成果和部分专题研究初步成果;2007年5月底前完成专题研究全部成果。
五、公众参与与规划宣传
为了在规划中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全过程将积极吸引公众参与,为社会各界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主体报告和专题研究提供渠道,充分体现公众意志,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具体工作将按以下三个阶段展开:
(一)民意调查阶段
该阶段是公众参与总体规划的发动、宣传和普及阶段,也是全面、广泛收集民意的重要阶段。旨在掌握公众对总体规划的关心程度及关注重点、对规划编制的意见及建议等。以学校家庭联动调查、协会企业联动调查、媒体公众互动调查、特点人群抽样调查、网络普遍调查、短信随机调查等六种途径展开。计划自2006年10月底开始,于2006年12月初完成。
该项工作由市规划局牵头,负责组织问卷拟定、调查开展以及成果分析工作;各专题研究牵头部门根据课题需要也可自行拟定问卷题目,于2006年10月30日前送市规划局汇总。
(二)咨询讨论阶段
该阶段为交换意见、研讨交流的阶段。旨在就主体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中社会各界关心的重点问题进行开放式的沟通和交流,主要以公共论坛的形式展开,包括现场、广播、电视、报纸等途径,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部门代表、公众代表参加。计划自2006年11月开始,于2007年4月完成。
该项工作由市规划局统筹,各专题研究牵头部门具体负责,根据主体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的进展需要适时组织。
(三)公众展示阶段
为规划成果审批前的公众意见征询阶段。旨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阶段成果内容向社会发布,征求市民意见。将通过展厅现场、报纸、网络等途径开展。计划自2007年5月开始,于2007年7月完成。
该项工作由市规划局具体承担,负责展示内容的组织、展示场所的统筹、展示意见的汇总等工作;各专题研究牵头部门和各区政府配合做好场地安排、意见收集等工作;深圳报业集团、广电集团等单位予以大力支持、积极配合。
附件: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专题研究工作分工表
1 | 《全球新地缘政治经济下的深港合作研究》 | |
牵头部门 | 市委政研室 | |
参与单位 | 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科技信息局、规划局、交通局、环保局、口岸办、港澳办、保税区管理局、金融办 | |
专题内容 |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新地缘政治关系和区域格局变化及影响;深港共建世界级城市的必要性与可能性;深圳在亚太地区建设国际化城市的定位;深港之间的经济发展、产业协作、功能互补、社会交流、空间协调等方面的策略;深港共建创新圈等发展目标的实施对策。 | |
工作进度 | 2006.9—2007.2 | |
2 | 《深圳与珠三角城市协调发展研究》 | |
牵头部门 | 市规划局 | |
参与单位 | 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交通局、水务局、环保局 | |
专题内容 | 深圳在珠三角区域发展中的定位与功能;区域发展政策与重大设施建设对于深圳的影响及深圳城市诉求;深圳与周边城市在功能、产业、交通、水资源、能源、土地合作开发等方面的具体协作策略。 | |
工作进度 | 2006.9-2006.12 | |
3 | 《城市可持续发展决策支持系统研究》 | |
牵头部门 | 市规划局 | |
参与单位 | 市发展改革局、环保局、统计局 | |
专题内容 | 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可持续发展的内涵指导准则、评价指标和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提出建立可持续发展系统支撑下的政府决策与考核机制的建议。 | |
工作进度 | 2006.9—2007.5 | |
4 | 《城市环境容量与合理规模预测研究》 | |
牵头部门 | 市规划局 | |
参与单位 | 市国土房产局、水务局、环保局 | |
专题内容 | 城市环境容量与承载力研究;规划期人口规模预测;规划期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和空间资源合理利用。 | |
工作进度 | 2006.9—12 | |
5 | 《转型期的城市管治模式研究》 | |
牵头部门 | 市发展改革局 | |
参与单位 | 市民政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地税局、统计局、城管局、法制办 |
5 | 专题内容 | 转型期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与市场事权的划分;构建公民社会的基础与路径;转型期政府有效管治机制的建立;非政府机构组织在城市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可持续的城市财政政策研究;城市战略分区与空间管制模式。 |
工作进度 | 2006.9—2007.5 | |
6 | 《基于社会和谐的城市人口发展研究》 | |
牵头部门 | 市发展改革局 | |
参与单位 | 市公安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人口计生局、统计局 | |
专题内容 | 当代中国社会大背景下深圳城市人口的社会群体构成、空间分布、生活方式、对空间及设施的多样化需求特征和发展趋势;深圳地方政府应对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研究以及各项公共政策的调整方向及具体做法;人口结构优化及可持续发展的人口管理政策;社会救助体系和服务体系发展策略。 | |
工作进度 | 2006.9—2007.5 | |
7 | 《城市更新与旧区改造策略研究》 | |
牵头部门 | 市规划局 | |
参与单位 | 市贸工局、公安局、国土房产局、城管局,各区政府 | |
专题内容 | 城市更新的类型、目标、原则和具体对策;规划期旧工业区、城中村、旧居住区等旧区改造范围的划定;城市更新的分阶段目标、实施步骤与政策思路。 | |
工作进度 | 2006.9—2007.5 | |
8 | 《生态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研究》 | |
牵头部门 | 市环保局 | |
参与单位 | 市国土房产局、规划局、水务局、农林渔业局、城管局、气象局 | |
专题内容 | 进一步研究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策略;确定城市各类生态功能分区和管理政策;城市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估;提出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控制的实施策略。 | |
工作进度 | 2006.9—2007.5 | |
9 | 《全球生产方式演变下的产业发展转型研究》 | |
牵头部门 | 市发展改革局 | |
参与单位 | 市贸工局、科技信息局、规划局、农业局、旅游局、保税区管理局、大工业区管委会、高新办、金融办、文产办、物流办 | |
专题内容 | 生产方式的演变与世界城市体系的形成;生产方式对区域(珠三角)生产体系的影响;深圳的产业、生产组织、特征分析;新生产方式下深圳的产业升级、核心竞争力培育与市场发展政策;可持续的目标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策略;相应的产业政策引导与空间布局设想。 | |
工作进度 | 2006.9—2007.2 | |
10 | 《住房政策与居住空间分布研究》 | |
牵头部门 | 市国土房产局、规划局 | |
参与单位 | 各区政府 | |
专题内容 | 研究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城市住房发展目标与策略;政策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廉租屋等)的布局与建设标准;普通商品房的布局与规划指引;可持续的住房政策指引。 | |
工作进度 | 2006.9—2007.2 | |
11 | 《密度分区与城市设计研究》 | |
牵头部门 | 市规划局 | |
参与单位 | 市国土房产局 | |
专题内容 | 预测规划期城市开发建设总量与控制规模;从现状、功能、交通、服务、设施、环境和景观等多方面综合研究确定城市密度分区的原则和标准;提出各类密度分区的空间布局与规划指引;提出城市开发强度的管制措施;研究城市景观系统与风貌特色;提出全市总体城市设计控制要求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指引。 | |
工作进度 | 2006.9—2007.5 | |
12 |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发展与规划布局研究》 | |
牵头部门 | 市规划局 | |
参与单位 | 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教育局、科技信息局、民政局、水务局、文化局、卫生局、城管局、体育局 | |
专题内容 | 城市公共产品的配置与供给;全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规模、标准和发展策略;战略性公共设施的空间预留与布局;公共设施的市场化研究。 | |
工作进度 | 2006.9—2007.5 | |
13 | 《城市综合交通与公共交通发展布局研究》 | |
牵头部门 | 市规划局、交通局 | |
参与单位 | 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口岸办 | |
专题内容 | 重大区域性交通设施发展策略;跨界基础设施及通道研究;口岸布局策略;港口发展策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策略;公共交通与城市土地利用模式研究;居住社区公共交通配置策略;快速公交系统发展策略。 | |
工作进度 | 2006.9—2007.5 | |
14 | 《深圳港发展战略研究及港口总体规划》 | |
牵头部门 | 市交通局 | |
参与单位 | 市发展改革局、规划局、海洋局、环保局、深圳海事局 | |
专题内容 | 港口发展战略及功能布局 | |
工作进度 | 2006.9—2007.5 | |
15 | 《城市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研究》 | |
牵头部门 | 市应急指挥中心 | |
15 | 参与单位 | 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规划局、农林渔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民防办、气象局 |
专题内容 | 分析城市未来面临的主要公共安全问题;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技术手段,研究防灾与公共安全政策、避难场所及通道的布局以及公共安全应急预案;构建完备的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 |
工作进度 | 2006.9—2007.2 | |
16 | 《现代文化特色与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研究》 | |
牵头部门 | 市文化局 | |
参与单位 | 市规划局、旅游局、文产办 | |
专题内容 | 现代文化资源的挖掘与提升;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策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的划定及管理政策措施;特色风貌保护区的保护目标、策略与政策措施 | |
工作进度 | 2006.9—2007.2 | |
17 | 《城市可持续的能源发展战略研究》 | |
牵头部门 | 市发展改革局 | |
参与单位 | 市贸工局、建设局 | |
专题内容 | 能源结构调整与发展预测研究;循环经济与建设节约型城市的能源利用策略;能源门槛、供应渠道与节约利用途径。 | |
工作进度 | 2006.9—2007.2 | |
18 | 《城市水发展战略研究》 | |
牵头部门 | 市规划局、水务局、环保局 | |
专题内容 | 探讨资源紧缺条件下水资源的合理利用问题,为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出路。 | |
工作进度 | 2006.9—2006.12 | |
19 | 《深圳市珠江东岸发展策略研究》 | |
牵头部门 | 市规划局 | |
参与单位 | 市交通局、海洋局、环保局 | |
专题内容 | 综合分析评估未来在珠江东岸地区填海的可行性,提出填海计划的建议;结合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战略,参考国内外填海区发展的经验,提出填海地区需发展的主要功能和布局要求。 | |
工作进度 | 2006.9—2006.12 | |
20 | 《城市建设的气象影响评估》 | |
牵头部门 | 市气象局 | |
参与单位 | 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公安局、民政局、建设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交通局、农林渔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城管局 | |
专题内容 | 影响城市大气气候的因素研究;基于气候研究下的城市合理布局安排;规划布局对气候的影响评价。 | |
工作进度 | 2006.9—20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