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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转发关于做好自治区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0-27 生效日期: 2001-10-27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
发布文号: 新政办[2001]16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今冬明春我区村民委员会要进行第五次换届选举。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在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维护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的形势下进行的。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我区的改革开放、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以“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针,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地做好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自治区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关于做好自治区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附件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检查验收标准》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关于做好自治区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根据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今冬明春自治区境内的村民委员会要进行第五届换届选举,为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任务,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 
  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在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维护稳定任务十分繁重的形势下进行的。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全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这次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和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为依据,以是否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是否有利于加快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为标准,紧密联系各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国家的意志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把政治上强、具有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本领、公道正派、群众公认的人选进村委会。 
  二、切实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全区农牧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实行依法治村,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1)建立健全县(市)、乡(镇)、村三级换届选举领导机构;(2)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换届选举的各项开支;(3)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全面调查了解农牧民的真实情况;(4)认真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5)切实抓好对选举骨干的培训;(6)周密组织,按计划、分步骤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教育各族村民积极参选 
  宣传发动是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思想动员工作,县、乡、村三级都应积极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介绍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让各族村民了解、掌握选举的步骤、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激发调动村民参与选举的热情和积极性,为搞好选举工作奠定思想基础。在宣传发动的同时,还要针对选举每个阶段的不同特点,对选民进行不同内容的教育。在选民登记阶段,要讲清民主选举的意义,教育村民积极进行登记;在提名、确定候选人阶段,要宣传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教育选民出以公心推选候选人,克服家族、宗教等干扰因素;在投票选举阶段,要让选民了解投票的时间、地点、程序和办法,如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等,教育选民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真正选出自己满意的村民委员会干部;选举结束后,还要引导村民密切配合村民委员会工作,把村里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做好。 
  四、依法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实行村民直接选举 
  选举村民委员会要严格依照1999年5月31日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的选举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个别边远、分散、交通不便的村民可以设立投票站,对老弱病残不能到选举大会或投票站的选民,可以设立流动票箱。选举大会和投票站设立发票处、秘密写票处。(二)投票前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推选监票人、计票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主持选举大会,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三)选举前先产生候选人,候选人的条件是:1.遵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2.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有群众威信,热心为村民服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3.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带领群众发展生产,共同致富,完成国家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四)选举采取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选民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选民,也可弃权。投票结束后,由监票、计票人员将所有票箱当众开箱,对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在换届选举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候选人,特别是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公开向村民发表治村演说,并接受村民提问。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时,少数民族代表和妇女代表要占有一定的比例。 
  五、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监督检查,维护选举工作的严肃性 
  依法监督是确保换届选举质量的一个关键环节。在选举中,各地要高度重视,组织、民政和司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决制止和纠正有法不依、以言代法、压制民主的错误做法。对家族、宗教势力干扰选举和以不正当手段买卖、伪造、撕毁、拉拢选票,贿赂选民的行为,对不经村民大会同意搞“指选”、“派选”、“假选”和随意撤换依法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干部的违法行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于众,并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重视群众监督,做好选举中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工具宣传依法办事的典型,适当曝光各种违法现象,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关注、监督选举工作,切实纠正各种违法行为,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 
  六、换届选举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选举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其主要职责是:(1)积极主动地提出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方案,供党委、政府决策;(2)认真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选举进度、选举动态;(3)调查研究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4)负责换届选举后的立卷归档和工作总结。 
  (二)换届选举必须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和国家的意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把党的主张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体现国家意志的一部法律。因此,各地必须牢固树立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绝对领导意识和发扬民主的意识及依法办事的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村党支部成员在选举领导小组中占主导地位。县、乡(镇)两级领导,要深入第一线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村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防止宗教势力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干扰。对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捣乱破坏活动,要坚决地予以揭露和打击,决不能让他们的图谋得逞。 
  (四)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选举产生后,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组织、宣传等部门,做好对村民委员会正、副主任和其他成员的培训工作,组织他们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话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同时还要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法律知识、经济管理知识等,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基层管理的技能。 
  (五)换届选举结束后,各地、州、市、县(市)要组织力量对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自治区将对各地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抽查(检查验收标准附后)。对选举工作搞得好的县(市)进行表彰,对违反选举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责令其重新选举。 
  对换届选举的主要文件、资料(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选民登记表、候选人名单及其简况、正式选举结果等),要按有关规定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各地州市的换届选举工作总结,要及时报送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民政厅 
二○○一年十月 
 
  附件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检查验收标准 
 
  一、县(市)、乡(镇)、村三级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健全,能充分发挥作用。 
  二、县、乡(镇)两级党组织领导深入第一线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村级党组织克服依赖思想,积极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选举发动工作与选民教育工作到位,培训选举骨干人员的工作落实,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四、能依法实行村民直接选举,对选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能及时处理。 
  五、选举结束后,能将有关文件、资料及时立卷归档;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颁发了《当选证书》,并认真完成工作总结。 
  六、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机构健全,重新修订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重新修订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七、新一届村委会领导班子选举产生后,对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其他成员的培训工作扎实有效,村委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技能有了明显提高。 
  八、新一届村委会领导班子组成后,理顺了“两委”关系,形成了一套既发挥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又体现村委会的自治功能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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