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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建设厅、省监察厅、省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45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招标投标工作的会议纪要》(穗府会纪[2003]105号)及市委市政府《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有形建筑市场的意见〉的通知》(穗办[2001]1号)等文件精神,市建委、市监察局、市计委决定对全市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一次专项调研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近两年来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情况:2002年1月1日以来各区(县)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达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的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的交易情况,重点调研规避招标、违法转包分包、围标串标等情况;
2、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的情况;
3、有形建筑市场运作中多收费、乱收费的情况;
4、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及粤建管字[2003]45号文精神的情况;
5、领导干部插手招标投标、搞假招标以及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谋取私利等问题的查处情况。
二、调研时间:2003年9月中旬至10月上旬,对各单位的具体调研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准备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以上调研内容写出详细的汇报资料,其中对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要按照工程项目的目录逐项汇报。各有关单位必须将汇报资料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
二00三年九月八日
(联系人:马玉宏,联系电话:83124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