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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4-28 生效日期: 2000-04-28
发布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浙教高教[2000]1号

    近年来,我省高等职业教育面临大好的发展机遇,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同时,经济、社会发展也对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加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保证其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0-2020年)》,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性
  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快我省现代化进程的需要。我省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关键在科技,基础在教育,根本在人才。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专门人才,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加快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需要。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办学规模、教育结构和教育质量都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高职教育,有利于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缓解高中毕业生升学压力,改善高等教育结构,改变单一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多样性、综合性的大众高等教育体系。
  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适应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我省的经济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第三产业持续上升,新兴行业迅速发展,技术结构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发展高职教育,顺应了这一趋势,有利于产业结构、行业结构、技术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
  要充分认识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抓住机遇,开拓前进,力争通过5-10年努力,在我省形成以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主体,其他院校共同参与,职前培训与职后培训相结合,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时代特征和浙江特色的现代高等职业教育体系。

  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各类高职院校要将培养人才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将素质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实施素质教育要更加重视德育。学校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德育总体目标和学生成长规律,针对高职学生特点,开展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要切实做好邓小平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工作。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实施素质教育的重点是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学校要围绕这一重点加强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高职教育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上,应有自身的特色,要以培养专业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来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按照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的原则组建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引入现代教育技术;抓好“双师型”教师培养,提高教师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加强教学管理,改进管理方法,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教学评价制度。使学生在掌握必需的文化知识的同时,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三、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的体制改革
  加快办学体制改革,积极探索以多种形式、多种机制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途径。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状况,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社会力量可与学校以多种形式联合办学,也可单独办学或合资、合作办学,现有本科院校可利用社会力量和银行贷款,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独立核算的职业技术学院。
  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高等职业教育以省为主统筹管理。支持市(地)在增加投入,办好现有所属普通高校的前提下,集中力量办好1-2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各地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确保办学秩序的稳定和人才培养的质量。高等职业教育实行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招聘教师,自主制定招生方案,自主确定学校内部人事分配管理办法。

  四、加强教学工作,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在各类高职院校中,教学工作是中心工作,教学改革是各项改革的核心。学校要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十分重视教学工作。高职教育要科学定位,安其位、施其职,围绕技术应用性人才培养这个中心,进行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保证教学质量,努力办出特色。针对当前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实际情况,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加强专业建设。专业建设是社会需求与高职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的纽带,是学校教学工作主动、灵活适应社会需求的关键。要针对地区、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实际要求设置调整专业。专业建设要有长远打算,做到有规划有措施。要在本校的专业核定数内、在优先办好现有专业的基础上设置调整专业,年增设专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各专业年招生数一般为60-100人。高职院校要建立各专业的教学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学校和用人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组成,负责制订本专业建设规划和培养方案,指导本专业教学工作。专业建设要突出重点,各高职院校要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个重点建设专业,在仪器设备、师资队伍等方面重点投入,办出特色,逐步形成自己的拳头专业。
  加强课程建设。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改革是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当前学校教学工作的薄弱环节。必须加大改革和建设力度。一是要重组课程体系,以基础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目的,整合教学内容。基础课要以必需、够用为度,为专业课服务,专业课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要注重人文社会科学与技术教育相结合,教学内容改革与教学方法、手段改革相结合。二是抓好教材建设工作。鉴于目前具有高职特色的教材十分匮乏,不少院校尚在借用本科或中专教材的实际情况,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的部署,计划先用2至3年时间,在继承原有教材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解决教材有无问题,再用2至3年时间,在实施《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教材建设计划》的基础上,推出一批特色鲜明的高质量教材。5年内重点资助编写、出版100种具有浙江特色的高职教材,形成优化配套的高职教育教材体系。
  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在高等职业教育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应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重。要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验教学内容,减少演示性、验证性实验,增加工艺性、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切实加强包括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在内的实践教学。要按照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职业技能考核要求,加强培训,使学生毕业时能同时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和职业证书。要增加投入,加强实践基地建设,为实践教学提供良好的条件,实践基地也包括实验室、实习基地和实训基地等。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要注重抓好“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使其既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又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实际工作经验。师资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高职院校在这个问题上,既要有合理明确的要求,又要有切实有效的措施。当前,要着重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同时,加强现有教师的培训提高,尤其是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学校要抓紧时间安排中、青年教师攻读学位或研究生课程。同时,建立和完善教师深入职业岗位锻炼的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科学研究和专业实践能力。二是要引进生产、工作第一线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充实师资;加强和用人部门的联系,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力争通过5年努力,使我省高职教育师资水平有明显提高,80%的专业课教师具备“双师型”素质,30%的教师具备硕士学位。
  为加强高职师资队伍建设,省教育厅将选择若干所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本科院校,建立高职师资培训基地,有计划地组织在职教师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和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根据高职教育的特殊要求,教师的职务评聘,要重视对其实践能力的考核。考虑到我省绝大多数高职院校是从中专或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基础上组建的实际情况,省教育厅决定采取措施,用三年时间对已在高职教学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称职人员,完成平行过渡到高校相应教师岗位的职务转评工作,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认可原中专相应岗位职务的条件要求。晋升高一级的高校教师职务在转评一年后按高校教师职务评审的条件审核。

  六、加强管理,建设优良学风
  学风是学校办学指导思想、育人氛围、教学工作以及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一所学校优良学风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加强管理,使学风建设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对于形成优良学风乃至优良校风非常重要。各校要抓住建校初期的重要时机,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等做好学风建设工作。
  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管理要点》等,结合本校实际制订一套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学校各部门依法管理,依法治教,保证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广大教职工要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学校管理要给学生留有个性发展的空间,在此同时,加强引导,要尽可能延长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馆等场所开放时间,为学生技能训练、学习成才创造条件。对于不同层次学生共存的学校,要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分别制定相应的学生管理规定。

  七、积极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
  省政府去年颁发的《关于推进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的若干规定》(浙政发[1999]291号)提出了高校后勤改革的目标,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学校的食宿、交通、水电、修建等都要从学校行政管理体制中剥离出来,实行企业化经营,社会化运作。各高职院校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利用迁建或新建校区的有利时机,依托社会力量和调动社会资源为学校提供后勤服务。学校现有后勤服务资产和人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通过改组、改制,组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后勤服务企业,逐步实现学校后勤与社会的融合。

  八、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繁重的任务,需要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积极改进、创新,努力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管理若干问题的批复》(浙委发[2000]4号),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领导体制纳入普通高校的管理轨道,公办的高职院校可参照市(地)、厅(局)属专科学校管理办法管理,党政正职由省委管理;国有民办、社会力量举办的高职院校实行双重领导,以市(地)、厅委(主管部门)为主。所有高职院校都要建立党组织,高职院校的组织关系按属地管理,日常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市(地)、厅(局)为主管理。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领导班子的工作制度,理顺关系,增强团结,形成合力。学校领导干部要以“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为目标,努力在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上下功夫。
  要抓好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加强对党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增强组织性、纪律性,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要抓好学生和青年教工的党员发展工作,尤其是要按照省委提出的“青年学科带头人以党员为主体、青年骨干教师中党员有较大比重”的要求,把优秀青年教师及时吸收到党内来。
  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骨干力量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起主导作用。要认真组建好这支队伍,政治上、业务上坚持高标准,工作上严要求,生活上多关心,保证和促进这支队伍的充实、巩固和提高。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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