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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外经贸委、财政局关于建立宁波市进出口商品网上交易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4-19 生效日期: 1999-04-19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外经贸委
发布文号:

〖1999〗甬外经贸计财发第74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甬政发〖1999〗42号文件精神,为了促进我市外经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利用国际互联网络拓展外贸进出口业务,经研究决定建立我市进出口商品网上交易会。网上交易会是一项投资少、时效长、收益大、并与国际贸易接轨的有效措施。国际互联网(Internet)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计算机互联网络,现已覆盖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上亿个用户,已成为信息发布和传输的重要媒体。为充分调动进出口企业参加网上交易会的积极性,利用网上交易的现代化贸易手段开拓国际市场,我市将给参加网上交易会企业以适当补贴,协助进出口企业通过建立Internet Web站,通过国际互联网络长期不间断地宣传自己产品,24小时为各种客户服务,并查询所需产品开拓外贸业务。网络营销是目标营销,直接营销、分散营销、顾客导向营销、双向互动营销、远程或全球营销、虚拟营销、无纸化交易、顾客参与式营销的综合体,同时也给外贸企业将来实施电子商务打下良好基础。现将扶持企业建立网站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扶持企业范围:市重点扶优扶强外贸公司、生产企业、三资企业;市中小外贸公司和自营出口生产企业。

  二、扶持标准:市重点扶优扶强外贸公司、生产企业、三资企业建站费全额补贴,市中小外贸公司和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建站费50%补贴,50%自付。

  三、网站建立时间及申报办法
  企业网站建立统一委托市外经贸委信息中心建设及提供技术支持。企业在接到通知后的半个月内,书面提出网站建立申请要求,经外经委贸易发展处审批同意,由委信息中心派技术人员协助企业准备相应的材料,在材料提交完毕一个月内开通该企业国际互联网站。实施的第一阶段以扶持出口重点企业为主,在六月底之前完成相应的网站,第二阶段以扶持中小企业为主全部网站计划在三季度前完成。

  四、使用情况检查
  在网站开通三个月后开始统计网站被客户访问情况,其技术数据(访问人次及客户所在国家地区)由信息中心每月上报一次,如企业有通过网上信息成交的外贸业务亦需及时上报,外经委将不定期组织专门人员检查被扶持企业的网站使用情况。
  建立站点的企业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提供新产品信息资料,以保持站点内容的新颖性。
  有关建立宁波市网上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实施方案,由市外经贸委制定后另行下发。


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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