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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举办第二期建筑、建材专业新技术、新理论研修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09 生效日期: 2002-07-09
发布部门: 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粤建科函[2002]266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建设厅和省人事厅《关于举办建筑、建材专业新技术、新理论研修班的通知》(粤建科字(2002)40号)的要求,今年第一期的新技术、新理论研修班已于5月28日?1日在广州举办,不少专业技术人员都能按时参加学习。然而有部分同志因各种原因而错过了学习机会,纷纷来电来函要求再办一期学习班。为了满足这些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学习要求,更好地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经研究,决定于7月23日-25日在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6号建设大厦举办第二期新技术、新理论研修班(7月22日下午报到)。授课内容包括结构、施工等方面,聘请容柏生院士等专家讲课。请接到通知后尽快做好安排,7月19日以前将参加学习的人员名单电传到建设大厦。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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