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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经贸局《开展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5-28 生效日期: 2002-05-28
发布部门: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中府办[2002]43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市经贸局《开展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该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开展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市政府:
  根据《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为遏制破坏、盗窃电力设施活动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推进我市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活动的工作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经贸局会同市公安局、工商局、宣传部、规划局和广电集团中山供电分公司等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检查、督促,认真负责地抓好全市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工作。
  各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加强领导。成立专责小组,组织当地经贸办、工商所、公安分局、建设和供电公司等部门,根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

  二、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社会氛围
  加强对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加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宣传力度,营造一个职能部门监督,干部职工参与,群众自觉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社会氛围。制作通俗、生动、易懂具有警示作用的宣传短片和音像,长期在电台、电视台定时播放,案发地区重复播放,形成长期有效的宣传机制。及时宣传报道正反面典型事(案)例,及时报道电力设施被盗、被破坏情况和造成的影响,寻求社会的广泛支持。电力部门要完善奖励机制,对破案有功单位、个人及时奖励、及时表彰、及时报道,公安部门及时将违法犯罪分子的惩处情况进行曝光。

  三、加强侦察破案,加大打击力度
  公安机关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对此类案件的侦破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要对现有的这类案件逐一排队,找出破案突破口,认真摸排线索,采用重点排队,现场预伏、阵地控制、群众举报、重点巡逻等多层次的侦查措施,工作中要注意发挥治安、刑侦、巡警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把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多层次、立体式的打击合力,力求在短期内查破一批案件。有条件的,可集中召开一次宣判处理大会,抓捕一批犯罪分子,以震慑犯罪,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案件的发生。

  四、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
  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工作是一件长期任务,除了发挥专门机关的作用外,还要充分发动群众,开展综合治理。针对电力设施点多面广,守护困难,犯罪分子专拣夜间和偏远郊野外,以及建筑工地临时供电设施为作案目标的特点,电力部门要从现场实际出发,组织专职的护线人员,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公安、治安巡警部门,以及农村治保会、治保干部,人民群众,开展护线联防行动。制定和完善定人、定期、定线的巡逻制度。在多发案地区,巡警和供电部门可组织力量在重点地段进行定点预伏。
  农村治保会,是治安工作的基层组织,他们熟悉本地区的治安情况,且有相当数量的治安保卫人员,在各自辖区内进行治安巡视,是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开展群防群治的重要力量。因此,在全市范围内,要形成市、镇(区)、村三级电力设施保护体系。同时,电力部门要研究和提高电力设施防盗的技防手段,提高技防能力。形成人防、技防的立体式防范体系,减少发案。

  五、加强查控赃物,从源头上堵塞销赃渠道
  销、窝赃门路的存在,是这类案件增多的原因之一。针对这种情况,要加大控赃力度,堵住违法犯罪分子的销赃门路,从源头上减少案件的发生。公安、工商部门要对废品收购站行业(市场)统一规划,加强监管,实行不定期的抽查,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在加强废品收购站管理方面,要明确镇区专责小组各部门的职能和执法权限,加强废品收购站行业的管理(包括五金加工厂的管理);有条件的,逐步定点建立废品收购一条街或废品收购市场,制定行业规范,禁止非法收购电力设施;暂停发放特种营业牌照,力争压缩一批不合格的废品收购站、点;各镇(区)专责小组不定期对废品收购站、点进行清查,发现违规操作的,除要求及时纠正和按规定吊销执照外,还要予以重罚。
  近期要对废品收购站(交易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加强检查、控制和宣传教育。对有收购赃物行为的要依法打击,屡教不改的要坚决取缔,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经济上予以重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无证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点坚决取缔,并建立健全资料档案,跟踪检查。同时,要充分发挥治安积极分子提供线索和对社会面控制的作用。注意犯罪分子甲地作案,乙地销赃的犯罪方式,治安巡警要加强对可疑物品的盘查,及时查证。

  六、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完善奖励机制
  必须做好电力设施案件的情报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发生电力设施被盗窃、被破坏的案件,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部门报案,及向各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汇报。以加快案件情况整理和分析,加快破案速度。
  为鼓励广大群众举报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调动维护治安的积极性,弘扬正气,市电力部门要设立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奖励基金,设置专用的举报联系电话(95598)。对举报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及销赃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金额(300至5000元)的奖励;对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抓获案犯的单位或个人,对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另予以重奖。
  本方案由行文之日起实施。各镇(区)成立的专责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要求在2002年6月15日报市《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专项工作》领导组备案。各镇(区)专责工作小组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专项工作组织和实施,每季度将有关情况分别上报当地政府和市领导组。
  市领导组办公地点:市经济贸易局电力科,联系电话:8315602

  中山市经济贸易局
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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