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粤费[2001]29号
惠州市物价局、交通局:
关于要求调整金龙大道平陵收费站和东坑收费站收费标准的请示》(惠市交发[2001]66号)悉。鉴于你市金龙大道改造工程项目,经省计委批准扩大了投资规模,还贷压力较重。为支持你市公路基础建设,增强金龙大道改造工程项目正常收费还贷能力,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令第34号的有关规定,同意自2002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金龙大道改造工程项目(长72.5公里、采用平原微丘区一级公路标准)平陵、东坑收费站部分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平陵收费站二类车由5元调为8元,三类车由10元调为15元,四类车由15元调为20元,五类车由20调为25元,一类车2元不变;东坑收费站二类车由5元调为8元,其余一类车2元、三类车15元、四类车20元、五类车25元标准不变(详见附表)。
二、请通知收费单位到当地物价局换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
附表:惠州市金龙大道平陵、东坑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表
单位:元/车次
平陵站 东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