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珠人字[2001]22号
香洲区、斗门县人事局、统计局,各管理区(高新区、保税区、开发区)组织人事办(科),市直副处以上单位,驻珠海各单位:
根据省统计局、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统字[2001]11号)的精神,现将我市200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01年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级别分为初级、中级。
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如下表
2001年10月14日 上午9:00一11∶30 初 级: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中 级: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一4∶30 初 级: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 级: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三)报名资格要求如下表:
级别 学 历 资 历
初级 初中毕业 工作满十年
高中毕业以上
中级 初中毕业 工作满二十年,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初级职务满四年
高中或中专毕业后 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初级职务满四年
大学专科毕业后 专业工作满六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 专业工作满四年
研究生班结业(第二学士学位)后 专业工作满二年
获得硕士学位后 专业工作满一年
三、报名时间
2001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定于4月11日至13日。
四、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须填写《统计专业技术 级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一份(见附表)。报名提交本人的毕业证、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黑白光面同底相片大一寸一张、小一寸三张(含贴《报名登记表》相片一张)。
报名工作原则上采取主管部门集中报名的方式。按隶属原则,各县(区)、管理区(高新区、保税区、开发区)考生到所在地人事部门报名。市直和驻珠海有关单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香洲柠溪双竹街82号二楼)报名。
五、报考收费
按省物价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1997]179号)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试卷费、评卷费和考务管理费每科35元,共计80元。
六、考试资料的征订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由市统计局统一到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订购。初级每套60元,包括考试大纲、统计基础知识和实务、历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试题汇编。中级每套80元,包括考试大纲、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历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试题汇编。在考试报名时,同时办理考试用书征订手续。
七、考前培训
参加培训以自愿为原则,由市统计局负责。考前培训报名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八、关于2001年考试工作的几点说明
(一)今年全国统考办对《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将原“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经济学”、“国民经济核算”科目分别更名为“统计学原理”、“经济学基础理论”、“国民经济统计”,对原有的内容也做了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大纲按“掌握”、“熟悉”、“了解”次序列出各章节要点,层次更加清晰,考核要求更加明确。2001年考试命题范围及重点以新大纲为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用书也做了相应调整。
(二)从2001年起,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信息点作答,答题卡送全国考办集中机读阅卷,全国考办根据当年阅卷评分情况确定当年的合格标准。
(三)为适应标准化考试的需要,200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题型题量作相应调整。初、中级上、下午试卷的题型题量相同,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混合选择题”、“判断题”、“综合应用题”五种,题量60道左右。具体分配参见《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书中的答题卡示例。
九、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01年9月24日至28日
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
珠 海 市 人 事 局
珠 海 市 统 计 局
二0 0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