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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举办广东外向型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赴港培训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26 生效日期: 2001-02-26
发布部门: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发布文号:

各市外经贸委、口岸办、深圳贸发局.顺德市经贸局、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省外经贸公司
  为学习和借鉴香港发展经济的成功经验,更好地贯彻实施“外向带动”和“走出去”战略,增创企业新优势,培养熟悉国际惯例,懂经营、喜管理的高素质管理人才,以确保广东外经贸事业持续高效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外向型人才培训》的精神,经省外国专家局批准立项,我厅决定2001年8-9月份在香港举办第九期外向型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1、WTO的惯例及规则;加入WTO后,广东外经贸企业应如何应对:2、现代企业管理的发展与趋势;国际大型企业的管理模式;企业发展策略与企业文化;3、企业筹资、资本运作与资本市场及有关政策;4、香港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期权制度、经营者年薪制与企业分配制度介绍;5、西方商业法规香港商业法规;6、资讯科技在现代商贸中的地位和作用;7、考察香港贸易、金融、货运与运作情况及香港联交所和有关商会,重点解剖一至二个成功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

  二、培训方式及承办机构:授课与考察相结合,每天上午授课,下午考察企业或商会;承办机构:香港贸发局

  三、培训时间地点:初定8—9月份,为期21天;培训地点:香港

  四、培训对象与条件:1、全省外经贸行业、口岸、经济技术开发区涉外企业的领导;2、各外经贸企业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千;3、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各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和各级外经贸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参训人员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男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的不超过50周岁;

  五、培训费用:培训费港币4500元:参训人员住宿、伙食及公杂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事项:请各单位根据条件和实际情况、确定人选,并于3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我厅人教处;(1)《广东外向型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表》(一式二份);(2)《出国实习培训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二份;(3)工作证及身份证影印件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 邮编:5l0620联系电话:38807l68-89052 传真:38802219联系人:章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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