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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广州市取消饮食、娱乐业综合毛利率的审批和取消价外加收服务费问题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12 生效日期: 2001-01-20
发布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粤价函[2001]17号
广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取消我市饮食、娱乐业综合毛利率和价外加收服务费的请示》(穗价[2001]13号)悉。鉴于你市政府已同意取消市属饮食、娱乐业综合毛利率和价外加收服务费(星级宾馆、酒店除外)。为规范同一地区行业的价格管理形式,同意中央、部队及省属驻穗同类企业按广州市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1月20日起实行。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在春节期间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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