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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工作的请示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1-08 生效日期: 2000-11-08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一、成立系统管理课题组  
  在我局成立加强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课题组,组织落实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网络系统改造及开发IC卡管理系统等工作。组长由我局副局长林培坤担任,市社科院院长李权时担任顾问,副组长由市社科院副院长李江涛、李明华及我局户政处处长高任担任,成员由我局户政处、市社科院及有关部门组成。课题组在2000年11月初组成,并着手组织对系统项目的论证、制定方案和具体实施工作,促使我市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由被动控制型管理向主动服务型管理转变。课题组确定4个课题:一是流动人员和出租屋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二是IC卡暂住证制作、发放和管理系统(包括建立特种证件制作中心)。三是街区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功能和作用及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关系。四是代市政府起草新的IC卡暂住证的管理法规

  二、工作任务  
  在2000年11月初召开有关专家参加的论证会,研究论证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信息管理网络建设方案、街区管理服务中心管理暂住人口工作以及新的IC卡暂住证制作发放管理系统。在充分听取专家和各方面意见后制定工作计划。从2000年11月开始,用一个月时间完成调查论证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在2000年11月底开展各项具体工作,整个工作的中心是贯彻“政府牵头,各方参与,统一管理”的管理模式。  
  (一)建立流动人员和出租屋信息网络系统。在对我市已建立的流动人员和出租屋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论证的基础上,由我局户政处、科技处等单位负责对我市现行的暂住人口信息电脑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将暂住人口信息网络系统建成一个既有完善的登记功能、高速可靠的网上信息传递和高质量的制证信息采集、便捷的信息共享、有指纹加密和比对,有人像信息等功能的网络,重点解决信息复盖率、共享率、使用率以及适应IC卡证件制发的需求。  (二)研制、开发IC卡制作管理系统,以逐步实现对外来暂住人口实行IC卡智能化管理。由我局特种证件制作所和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等单位研究、开发与居民身份证IC卡技术相衔接的我市暂住证IC证件(含指纹、相片)制证技术及管理系统,确定制作IC卡证件的工艺,完成机房装修、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及技术人员的培训等,组织证件的试制,订购约200万证卡的原材料,组织批量制证。  
  (三)研究确定街区服务中心及管理小组具体管理事项。由市社科院牵头,由我局、市委研究室、综治办有关人员参加的对街镇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及居(村)委管理小组的管理事项进行专题论证。如管理服务中心受各职能部门委托,代办外来暂住人员登记及核发暂住证,代办房屋租赁证及治安许可证、出租屋营业执照,代收缴税费、开展劳务管理、核发计划生育证明等业务的可行性、管理流程,研究适合各部门需要的软件平台,特别是研究新的管理模式如何与目前公安部规定的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的衔接问题。  
  (四)根据有关法规,由我局户政处、法制处研究起草《广州市暂住人员IC卡管理规定》(暂定名),明确IC卡的发放范围、核定IC卡的发放程序以及完善查验管理机制,充分体现IC卡的使用价值,确立持证人的权益和义务,对违反暂住证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等。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保证软件开发和设备购置、机房建设等经费,并尽快选订和购置专用设备。在全面铺开发证前,可先选定个别条件较好的街、镇进行暂住人口登记和IC卡制发的行点。待取得一定的经验后,在全市全面推广应用。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

  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网络系统改造及开发IC卡管理系统工作日程表                            
  制作和发放IC卡暂住证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抓紧作充分论证并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建立流动人员和出租屋信息网系统的时间安排  
  2000年11月20日前,召开由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及通信方面专家参加的论证会,确定通信方式、相关设备定型和系统建设的方向,选定为网络系统提供技术保障的单位。  2000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街、镇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公安机关各级暂住人口管理以及IC卡制证整体运行模式的确定。  
  2000年11月30日前,做好各项投资预算(包括网络通信,服务中心、各级公安管理部门硬件设备),并向市政府申请经费。  
  2000年12月28日前完成市公安局户政处暂住人口信息系统小型机的扩容。  
  2001年2月28日前试点单位设备安装到位,完成各有关单位工作场地准备,各级网络及通信设备调试完毕。  
  2001年1月底完成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2001年2月底前完成市公安局系统与分局、派出所及街、镇设备联通。  
  2001年3月30日前完成制证系统与电脑管理系统联调工作。  
  2001年3月底开始对各街、镇派出所、综合管理中心等的数据采集点的信息采集试点。  
  二、研制、开发IC卡制作管理系统时间安排  
  2000年11月底前,我局定出3000平方米机房用地,编定设备购置费和制证中心机房装修计  
  2001年1月至2月定购设备;  
  2001年1月至3月机房装修;  
  2001年1月至3月系统分析和编写系统软件;  
  2001年3月至4月机器安装、调试;  
  2001年4月底完成采购证件原材料,并且调试证件制作设备、培训管理和操作人员。
  2001年4月设备安装后的10天出样品、试制发行。

广州市公安局                              
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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