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黑建城[2004]19号
牡丹江市建设局:
你局牡建政发[2004]59号文件收悉。经审查,我厅同意你市结合实际情况,对牡丹江市燃气汽车加气站布点规划进行修编,将原规划的8座加气站保留,并新增加7座加气站,具体位置如下:
西十一条路东、平安街南;文化街南、兴中路东;新荣街南、东三条路西;大庆路南、北安街东;平安街南、阳明路西;富江路东、交警指挥中心北;江南开发区镜泊湖西路东、宁古塔街南等七处加气站址。
请你局严格遵照批准的加气站布点规划,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燃气工程建设审查规定进行建设。并将燃气加气站布点规划纳入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 二○○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