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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政府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07 生效日期: 2003-08-07
发布部门: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九府厅字[2003]127号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根据有关精神和工作需要,成立市政府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吴锦萍  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于晓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成 员:彭 敏  市计委主任
  李光荣  市经贸委主任
  高 婷  市计生委主任
  陆元初  市人事局局长
  王经铎  市统计局局长
  金 峰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晓东兼任主任。郑自强(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长)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胡火生(市计委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娄琦(市经贸委办公室副主任),何剑峰(市计生委办公室副主任)、王先平(市人事局办公室主任)、卢春玲(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吴艳萍(市政府法制办干部)为办公室成员。

二OO三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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