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深经通[2000]68号
各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及有关部门审核,现确认以下六家外商投资企业为先进技术企业。名单如下:
力劲机构(深圳)有限公司;
高盟机构(深圳)有限公司;
海福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新星索光纤光缆通信有限公司;
矽感微讯光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上述先进技术企业,可凭此文到有关部门申请享受有关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