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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我省现代物流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11 生效日期: 2003-06-11
发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赣府厅发[2003]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加快我省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快我省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企业生产资料的获取与产品营销范围日趋扩大,社会生产、物资流通、商品交易及其管理方式正在并将继续发生深刻的变革。与此相适应,被普遍认为在企业降低物质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外的“第三利润源”的现代物流业正在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热点,其发展水平也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
  现代物流业泛指原材料、产成品从起点至终点及相关信息有效流动的全过程。它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信息等方面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
  当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初级阶段向中级阶段转变时期,现代物流业发展亦处于起步阶段。在工商企业中,近年来虽开始引入现代物流理念,但多数企业仍沿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以生产为中心的物流管理方式,自我配套比重较大,管理粗放,效率不高;物流企业多以仓储、运输、搬运为主,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明显落后,市场竞争力薄弱。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省围绕“以工业化为核心,以大开放为主战略”的发展思路,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了工业园区建设,经济发展成效显著,全省经济开始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在鼓励企业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实物流通过程的科学管理,建立社会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这是全面促进我省传统产业升级、实施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措施和保障。
  现代物流业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十分广阔。现代物流业作为一种先进的组织方式和管理技术,对于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经济结构,改善投资环境,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我省发展新型工业,实现在中部地区崛起的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亦有着现实和深远的影响。
  根据国家经贸委、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等六部委《印发<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运行[2001]189号)的精神,现就加快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综合服务质量为中心,大力提高全社会对现代物流理念的认识,积极推进现有物流资源的重组与整合,努力构建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规模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全面增强我省物流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
  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我省在交通、流通、信息、口岸等方面的相对优势,积极采用先进的物流管理技术和装备,加快建立全省、市(县)、城镇、企业等多层次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与我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物畅其流、快捷准时、经济合理、用户满意的社会化、专业化现代物流服务网络体系。构建现代的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大力引进和培育发展具有国内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

  二、合理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加强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统一规划,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初步形成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社会化、专业化现代物流服务综合网络体系。
  鼓励跨地区、跨行业及多种经济成份的物流资源重组,支持物流企业的成长和发展,逐步实现由“企业物流”向“物流企业”的转化,推动物流的社会化进程。加强铁路运输、道路运输、航运、港口、航空、邮政等行业的相互协作,鼓励联合投资,联合经营,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多种运输方式相互协调衔接的物流运输平台。扶持和鼓励集装箱运输等现代运输方式在物流中运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条码、射频技术等基础应用技术,促进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加快构建网络技术为主、信息交换渠道畅通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物流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积极支持国外、省外物流企业进入我省市场,大力提倡国内外、省内外物流企业携手合作,优势互补,积极借鉴国际现代物流企业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待条件成熟时,鼓励我省物流企业走向全国和全球市场,实现国内外、省内外物流市场服务一体化。

  三、优化企业物流,培育物流市场
  工商企业要转变观念,树立现代物流意识,充分认识优化物流供应链的管理是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企业竞争力、获取新利润源的重要手段。要积极推行现代物流管理方式,采取物流一体化管理、招投标以及物流业务外包等方式,优化企业物流管理。大中型工商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将原材料采购、运输、仓储和产成品加工、整理、配送等物流服务业务有效分离出来,按照现代物流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和重组,组建独立的物流经营实体,承担原企业部分或全部的物流业务,并向社会提供物流服务,同时也可将其部分或全部业务委托给社会专业物流企业承担,以培育和发展物流服务市场。
  省经贸委要根据我省实际,商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工商企业物流发展的政策意见,并在全省工商企业中开展优化物流管理企业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全省工商企业推广。各地政府要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运作、逐步推进”的原则,加强政府领导,积极引导工商企业物流需求,不断探索新型物流管理模式,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各地经贸委要根据当地情况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大力推动工商企业按照现代物流理念对企业物流进行优化整合,帮助工商企业克服自我服务比重过大的现象,改善物流管理,提升企业物流水平,促进物流服务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行业物流发展的典型或样板,努力创造环境,培育市场的需求,不断推进现代物流的发展。

  四、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企业
  鼓励交通运输、仓储配送、货运代理、多式联运等企业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比较优势,围绕用户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部分或全程物流服务。要推进有条件的仓储企业朝物流中心方向转变,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大力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物流服务,提高物流服务市场的现代化水平。鼓励部分已具备一定物流服务专长、组织基础和管理水平的大型企业加速向物流领域转变,尽快形成竞争优势,成为我省现代物流的领先者。省经贸委要选择一批代表不同行业、基础较好的企业,在政策扶持、人才培训、专家诊断、规划引导、企业改组联合等方面予以帮助。通过几年的努力,做大做强2至3个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集团,创建或引进几个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物流服务品牌。
  社会化、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是社会化分工和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方向。要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工商领域由企业物流向社会专业物流的转变。第三方物流企业要充分发挥其专业化、规模化的优势,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将物流服务与工商企业的生产和营销紧密融合,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功能,要真正具备为用户优化物流管理提供策划设计、组织运筹和实际操作等综合服务的能力。推进有条件的交通运输、仓储、货运代理服务和批发配送业务的企业延伸其物流服务的范围和领域,向第三方物流转型,并加强信息化建设,更新设备,完善网络,改变单一服务模式,提高现代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提倡物流企业经营主体、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物流服务形式的多样化。支持工商企业与物流企业、物流企业与运输、仓储、货代、联运、集装箱运输等企业结成合作联盟,以提高物流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五、营造有利于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组织引导,从政策法规方面提供保障,研究制定支持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修订和完善物流法规体系,尽快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物流发展政策。要改进管理方式,搞好服务,从财政、税收、金融以及法律规范的制定等方面构筑一个综合性支持体系,推进现代物流发展的市场化进程,为各类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为现代物流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为企业物流的优化提供宽松的宏观环境。
  要引入竞争机制,简化相关程序和手续,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步伐。研究制定有利于综合物流园区发展的配套政策,在综合物流园区发展所涉及的征用土地、规划与使用、企业进入、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积极推广大宗货物运输招标制,对货运市场、口岸代理等流通环节中的无序竞争现象要进行清理整顿,实现对现代物流业的规范化管理。
  鼓励物流基础设施、信息平台的建设,加快社会资源的集中和整合。物流基地建设应按照政府的总体规划,并遵循市场经济规则,由企业主体开发,防止贪大求洋和盲目重复建设。要重视现有(存量)物流设施的盘活和整合,鼓励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功能整合,提高现有物流设施的技术水平。鼓励不同所有制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物流基地建设,对公益性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政府部门应在土地、资金、税收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要解决现代物流业发展所急需的资金和人才问题。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重点对现代物流业的基础建设、人才培训等给予资助和补贴,对大型物流企业集团的设备更新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技改项目给予贴息支持。加快现代物流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对涉及现代物流产业的研究项目,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鼓励教育部门开设物流职业教育,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对现代物流的人才引进制定特殊的优惠政策。同时,在坚持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的前提下,制定符合国际惯例和世贸组织规则的市场准入和防止过度竞争的政策。
  按照现代物流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各地、各部门必须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加强对不正当行政干预和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制约,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使各类物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对物流企业在跨地区经营中遇到的工商登记、办理证照、缴纳税款、城市配送交通管制、进出口货物查验通关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要积极帮助解决,逐步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物流服务及管理体系。对跨地区连锁经营的物流企业,经国税机关批准,可实行分店从价定率预征,由总店统一申报结算税款的增值税管理办法;分店的企业所得税可实行按月或按季就地预交应纳税款的40%,年度由总店统一结算的管理办法。外经贸部门要对物流企业在申报国际货代业务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口岸查验部门要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并协调解决好跨省、跨区域的转关通关,提倡海关、国检、代理、报关公司、场站等部门通关“一个窗口”、实现“一站式”联合办公和“一条龙”链式服务,规范通关收费标准,提高通关效率。

  六、探索加快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
  现代物流是一个新兴的复合型产业,涉及运输业、仓储业、制造业、流通业、信息产业等许多行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目前物流的发展存在着许多政策性和体制性障碍,为避免由于体制原因而造成的政出多门、条块分割、地方保护等现象,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经贸委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组成物流发展工作委厅联系会议,研究制定有关政策,组织协调我省物流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设区市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物流发展工作协调机构。
  计划、经贸、铁路、交通、民航、外经贸、海关、商检、邮政、通信、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要根据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客观规律,转变工作职能,调整管理方式,加强相互之间协调,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通过体制和管理创新,适应新的生产方式和先进科学技术的发展。省经贸委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现代物流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研,并根据国家鼓励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政策,商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省具体的政策措施意见,加快推进我省现代物流的发展。
  现代物流发展进程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与当地工商企业对现代物流认同度密切相关,与当地运输仓储市场宽松度密切相关。各地政府务必密切关注国内外、省内外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变化,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和市场供需现状,因地制宜,设置工作协调机制,正确引导,更新观念,积极推进。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鼓励物流业中的大型骨干企业作为发起人,联合省内相关企业,共同组建全省现代物流业行业协会。要打破部门和所有制界限,吸收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入会,以充分体现行业协会的代表性。协会要在推广物流行业标准、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等方面发挥作用。支持协会按“自愿入会、自理会务、自筹经费”的原则,依法开展各项活动,搞好行业协调、自律和规范,为政府决策、企业运作和人才培养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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