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撤销流花地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火车东站地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4-13 生效日期: 2000-04-13
发布部门: 广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适应我市中心城市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做好流花地区、东站地区各项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00年4月1日,撤销流花地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火车东站地区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流花地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火车东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后,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流花地区按现行政区划移交越秀区、荔湾区、白云区政府管理;东站地区移交天河区政府管理。
  二、流花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建制移交越秀区政府接收管理,广州火车东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建制移交天河区政府接收管理。
  三、流花地区、东站地区移交区属地管理的具体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东站地区、流花地区移交区属地管理问题的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0)33号)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四月十三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