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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局于组织公开申报2004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15 生效日期: 2003-09-15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项目申报单位:
  齐齐哈尔市市级科技计划密切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问题,以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带有方向性、综合性、关键性技术问题,提高产业科技水平和增强我市经济竞争实力的科技计划。为切实做好2004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科技计划坚持面向我市经济建设,从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需求出发,以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解决社会公益性重大技术问题为主攻方向,通过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引进技术的创新,高新技术的应用和产业化,为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二次创业,富民强市”战略目标,为社会可持续发展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二、申报原则
  1、体现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的原则。结合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遵循我市科技发展“十五”规划。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市场化原则。组织实施一批具有我市特色、优势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力争实现技术水平和产业规模的跨越式发展。
  3、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对应用先进技术改造老工业基地传统产业的项目,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承担的攻关项目,国际科技合作、海外学人归国创业项目和引进先进技术,制造业信息化建设,绿色食品生产加工等项目要优先支持和重点倾斜。
  4、坚持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社会进步,提高人类生存质量。
  三、计划组成
  2004年市科技计划由较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三个层次组成。
  1、较大项目
  较大项目充分体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从解决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最为紧要的重大问题的需求出发,以突出科技创新,实现技术跨越为途径,开发新产品、新品种、新物种,建立新产业为目标,突出重点,充分调动各部门,县(市)、区,企业的积极性,整合全市科技力量,选择实施一批较大项目,力争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
  较大项目的选项立项:
  (1)与我市经济发展目标结合紧密,服务于国家、省发展战略和重大工程建设的需要;
  (2)对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形成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带动性大;
  (3)目标集中具体,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明显;
  (4)保障力量强,有较强发展基础,产学研联合,两年内完成项目目标;
  2、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优先发展产业和领域提出的未被较大项目所涵盖的关键技术,及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促进的共性技术。
  重点项目的选项立项:
  (1)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发展方向,技术上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2)具有较强的应用和发展前景,市场需求迫切;
  (3)项目目标具体,关键技术明确;
  (4)现有科研条件较好,两年内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
  3、引导项目
  引导项目是将符合立项原则和条件,对主导产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较大带动作用,或能提升科技创新的项目列入攻关计划组织实施,有选择的投入一定的引导性经费。
  四、计划项目分类
  (一)工业攻关及推广计划 重点加强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加大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力度,支持装备制造业采用先进制造技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支持领域见附件(市科技立项指南)。
  (二)农业攻关及推广计划 以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任务,加速农业高性能的研究、引进、开发,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支持领域见附件(市科技立项指南)。
  (三)社会发展攻关计划 以促进人口、环境协调发展为中心,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努力为经济建设服务,以解决社会公益性重大技术问题为主攻方向,重点支持领域见附件(市科技立项指南)。
  (四)新产品计划 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生产的科技型产品,在结构、原材料、材质、工艺等任何一方面比老产品有重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并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改进型产品。申报市级新产品计划的项目应试制成功并经过鉴定或验收,有一定的市场销售量,并且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五)软科学课题计划
  针对我市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进行专题研究,为进行宏观决策提供可操作的、有充分科学依据的方案。
  五、关于组织申报工作的注意事项
  1、对申报单位的基本要求:
  (1)在我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和基础,并能为项目完成提供必要保障条件的单位。
  (2)各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
  (3)项目实施后的成果,知识产权明确。
  (4)前两年所立的市级项目能够按期完成。
  2、项目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能单独承担科技项目的能力,从事申请课题有关内容的研究达两年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市级科技项目需填写(加盖公章)项目申请书,要求打字,要文字准确、严谨,字迹清楚,外来用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一式三份,软盘一份。咨询电话:2790315、(2405877),咨询地点:市党政办公中心一号楼315室(市科技大楼603室)。项目指南及申请书请从市政务公开网(eservice.qqhr.gov.cn)下载,或从(www.qqhr.gov.cn)政务公开栏下载。
  4、所有申报项目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市科技大楼六楼603室 电话:2405877)受理,科技攻关项目须查新检索。
  5、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3年11月5日,此通知及申请书已在齐齐哈尔市政务公开网站上发布。   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局
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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