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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军区关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04 生效日期: 2003-07-04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军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各军分区(省农垦总局军事部):
  现将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关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以下简称军训)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的客观要求,是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后备兵员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和军事机关要从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生军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学生军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要把学生军训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科学制定计划,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学生军训工作落到实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教育部《关于在高级中学开展军事训练若干问题的意见》(教体艺(2002)3号)和全国学生军训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的学生军事训练(以下简称军训)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学生军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学生军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国办发[2001]48号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学生军训工作的目的是:通过组织学生军训,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艰苦奋斗的作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军事知识和技能,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奠定坚实基础。

 

  二、学生军训工作的规划和要求
  省政府文件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国办发[2001]48号文件要求,全省的学生军训工作应有计划、分步骤地展开。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军事理论教学,从2003年秋季开始全面开展;2003年至2005年秋季的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1。从2003年秋季开始,高级中学(含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下同)都要开设军事知识讲座课,并按照今年确定的高级中学进行学生集中军训工作试点,总结、推广经验做法;2004年至2007年,各地在试点的基础上,分别按年度安排的高级中学数量开展集中军训工作(具体计划详见附件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各年度开展集中军训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与当地负责学生军训工作的军事机关商定。
  学生军训是对学生实施国防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的公共基础必修课,学校要纳入教学计划、纳入学籍管理、列入学校教学评估系列,统一考试,并将军事理论教学纳入到学校学科发展建设之中。学生军训内容主要包括军事理论课和军事技能训练课两部分。军事理论采取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教学时间为36学时,设2个学分;军事技能训练主要采取在校内集中组织实施或在训练基地分批轮训的形式进行。训练时间本科院校不低于3周、专科院校不低于2周,按训练时数计算教学工作量,设1个学分。学生军训的具体内容按照重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执行。暂不具备开设军事技能训练课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先开设军事理论课,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按规划要求开设军事技能训练课。
  高级中学学生军训统一纳入社会实践中进行,包括集中军训和军事知识讲座,时间7至14天,其中集中军训不少于7天。军事知识讲座主要包括军事思想、军事科技、现代国防、国际战略环境、高技术战争等内容。高级中学的学生军训内容和课时安排按照重新修订的《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大纲》执行。

 

  三、学生军训工作机构
  全省的学生军训工作在省政府、省军区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负责。省教育厅要继续健全已设立的国防教育(包括学生军训)工作机构,并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和高级中学国防教育的教材建设。军队的有关学生军训工作由省军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军区司令部,以下简称省军区军训办)具体负责。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备学生军训工作人员,组织承办学生军训工作 。各地市、省农垦总局、县 (市、区、农垦分局)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军分区(省农垦总局军事部)、县级人民武装部主管民兵训练的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区域内的高级中学的学生军训工作。
  普通高等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军训工作的管理。原各普通高等学校设有人民武装部的要保持不变,年招生数量在3000人以上(含3000人)的学校可单独成立人民武装部。主要负责军事理论教学、军事技能训练、武器装备管理、兵役动员、人民防空等工作。各普通高等学校的武装部部长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可向所在地的军分区(县级人武部)申请办理“基层人民武装部工作证”。

  四、学生军训工作的师资配备
  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学生军训所需的军事教师,采取学校聘任的办法加以解决。一些重点院校、重点难点课程的军事理论教学,由省军区教导大队、空军第一飞行学院学生军训教研室承担(见附表 3)。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所需的军事教师,采取聘任兼职教师或由当地县级人民武装部帮助协调解决。省教育厅和省军区军训办将每年对军事教师进行1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和教学能力。
  普通高等学校聘任军事教师的数量,由学校根据配备教师的有关规定和学生国防教育、军训任务确定。原则上,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师与年度招生人数比例为1∶500左右;高级中学每7个教学班配1名教员。军事教师要选配政治思想好、热爱国防教育事业、具备军事专业素质和训练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普通高等学校专门从事军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聘任。
  省军区军训办负责省军区教导大队和空军第一飞行学院从事学生军训军官的派遣工作。派遣军官要具备良好的军政素质、较好的理论教学和施训能力,并具有相应学历。派遣军官平时分别由省军区教导大队和空军第一飞行学院负责日常管理;在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军训工作期间,由学校军训主管部门负责协助管理,并参照本校教师的待遇,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
  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学生集中进行军事技能训练期间,如需要部队派战士帮助训练,由学校会同帮训部队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帮训战士数量(参照比例1∶ 80),向省教育厅和省军区司令部提出计划(带队干部数由帮训部队自行确定)。经审核后,由省军区军训办具体承办,属于军队系统的,报沈阳军区批准安排;属于武警系统的,协调省武警总队批准安排。
  高级中学的学生军训工作,由所在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具体指导,所需帮训教员可从本部干部、乡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和优秀退伍军人中选定。

  五、学生军训工作的有关保障
  除国家部(委)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训工作经费由国家财政纳入学校主管部门预算管理、实行综合定额拨款外,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经费,由省政府和各行署、市政府根据学生军训工作实际予以安排。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要将学生军训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内予以保障,并专款专用。军训所需经费为:每个大学生每年约需120元至150元,每个高中生每年约需30元至50元。学生军训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大项活动;集中训练期间参训承训官兵及学生的伙食补助;承训官兵的往返旅差车费、承训费;训练器材、教材、资料的购置;学生在军训基地训练期间的水电费及往返旅差费补助和大学人民武装部的平时办公经费等。
  为保证高级中学学生军事技能训练课的效果,各地市县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基地承担学生军训任务。地方政府要增加经费投入,完善现有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基地的相关设施,逐步使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在基地集中进行。各军分区(省农垦总局军事部、预备役师)、县级人民武装部(预备役团)要为学生军训工作使用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基地提供便利条件(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基地将由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依据有关条件进行登记、审验、公布)。
  学生军训工作所需枪支、弹药由省军区在民兵武器装备中调整解决。配发给学校的军训枪支,由省军区按照规定比例,并根据有关技术标准处理后(不能进行实弹射击)配发,技术处理的基本费用由所配发学校负责。实弹射击用枪,由学校提出使用计划,报省教育厅和省军区司令部,由省军区安排解决;实弹射击用弹,按照学生军训大纲的弹药使用标准,由省军区按照计划从民兵训练弹药中无偿拨给。省教育厅和省军区军训办每年根据枪支弹药、靶场条件、保障能力,安排部分高级中学进行实弹射击,实弹射击场地由所在军分区、人民武装部保障。学生军训实弹射击使用的枪支、弹药要按照民兵武器装备管理的有关要求管理,确保安全。

  六、加强对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军事机关要从国际国内形势需要出发,站在为国家培养人才和满足国防建设需要的高度,充分认识学生军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学生军训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军、地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密切协作,切实加强对学生军训工作的指导、检查,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省教育厅、省军区军训办2至3年对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和部分高级中学的学生军训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对工作突出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要把学生军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科学规划,严密组织。要按照学生军训大纲的规定,保证军训人员、内容、课时、质量的落实;要加强军事教师队伍和军事教育学科的建设,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定期组织培训,努力提高军事理论课程教学质量;要不断完善训练与教学的配套设施,改进教学手段,为学生军训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要通过学生军训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促进学校全面建设。
  各高校要通过学生军训工作这一桥梁纽带,与帮训部队建立良好的军民(共建)关系,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帮部队之所需,解部队之所难,在促进部队科技练兵、提高部队战斗力方面多做贡献。

省教育厅 省军区司令部 省军区政治部
2003年6月27日
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训计划表 
年度
 校 名 称
度军训人数(人)
安排帮训部队 
二OO三年度
哈尔滨工业大学
850
5447部队、93163部队 
哈尔滨工程大学
450
5444部队
东北林业大学
640
5426部队
黑龙江大学
400
5911部队、65919部队、
65923部队
哈尔滨理工大学
360
5927部队、65931部队、
65935部队
黑龙江科技学院
510
5915部队
哈尔滨医科大学
175
5426部队
哈尔滨师范大学
730
5939、65943部队
黑龙江商业大学
910
5411部队
佳木斯大学
120
5453部队
东北农业大学
080
5426部队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290
5456部队
牡丹江大学
200
武警总队牡丹江支队
齐齐哈尔大学
850
5447部队
大庆石油学院
390
5456部队
黑龙江工程学院
800
武警总队5支队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160
5426部队
綏化师范专科学校
990
警总队绥化支队
民办黑龙江东方学院
400
武警总队4支队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980
3163部队
大庆职业学院
200
5456部队
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训计划表
年度
校铭称
度军训人数(人)
安排帮训部队

O
O



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00
军区直属队
哈尔滨学院
080
武警总队哈尔滨支队
大庆高等专科学校
170
5466部队
黑龙江水利专科学校
700
5426部队
牡丹江医学院
150
5444部队
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300
5426部队
黑龙江农垦师范专科学校
220
5426部队
呼兰师范专科学校
360
武警总队6支队
齐齐哈尔医学院
040
5447部队
牡丹江师范学院
510
5444部队

O
O



尔滨体育学院
40
5426部队
鸡西大学
630
武警总队鸡西支队
克山师范专科学院
210
5447部队
伊春职业学院
70
5931部队
鸡西煤炭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080
5915部队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30
5444部队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80
5453部队
齐齐哈尔职业学院
80
武警总队齐齐哈尔支队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80
5453部队
附:黑龙江省高级中学学生军训计划表 
单位 学校总数
(个)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哈尔滨市 133 30 30 30 30 30
齐齐哈尔市 30 30 30 30 30 30
牡丹江市 30 30 30 30 30 30
佳木斯市  30 30 30 30 30 30
大 庆 市 34 6 7 7 7 7
鸡 西 市 31 2 7 8 7 7
双鸭山市  22 1 5 6 5 5
伊 春 市  27 3 6 6 6 6
七台河市 6 1 2 1 1 1
鹤 岗 市 45 2 10 13 10 10
黑 河 市 26 2 6 6 6 6
绥 化 市 44 2 10 12 10 10
大兴安岭地区 8 1 2 3 1 1
省农垦总局 38 2 9 9 9 9
省森工总局 39 1 9 10 10 9
大庆石油管
理 局 16 1 4 4 4 3 
合 计 580 65 129 138 128 120
备 注   根据人员、场地和枪支弹药保障能力,到2005年,拟组织全省10%的高级中学
进行实弹射击训练。
附:军队学生军训教研室担负院校任务区分表
军队军训教研室
 校 名 称
队军训教研室
 校 名 称
空军第一飞行学
院学生军训教研室
尔滨工业大学
省军区教导大队
学生军训教研室
龙江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尔滨师范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北林业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黑龙江商业大学
庆石油学院
黑龙江工程学院
化师范专科学校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尔滨学院
民办黑龙江东方学院
西大学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佳木斯大学
尔滨医科大学
齐齐哈尔大学
丹江师范学院
克山师范专科学校
庆职业学院
黑龙江农垦师范专科学校
龙江科技学院
呼兰师范专科学校
备 注
它普通高等学校需要军队学生军训教研室遣军官帮助教学、开展讲座的,需要及时报告,由省教育厅和省军区军训办协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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