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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济南商品交易所不得进行标准化期货交易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08-16 生效日期: 1994-08-16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发字[1994]110号
 
 
山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据《济南日报》1994年8月12日的报道和有关方面的反映,山东济南商品交易所已建成开业,从事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国发[1993]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若干意见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4]69号)明确规定,期货交易所的设立由中国证监会审核,报国务院批准。请你们认真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监督该交易所不得使用“交易所”名称;不得进行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望认真落实,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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