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九府厅字[2003]29号
浔阳区、庐山区、瑞昌市、九江县、星子县、湖口县、彭泽县、都昌县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九江的知名度,树立九江全新的改革开放新形象,吸引更多的外商到九江投资兴业,促进九江的经济发展,实现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九江在江西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昌九高速公路通远至荷花垅路段两侧制作66块大型广告媒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祝先进担任,副组长余传洲,成员市政府办公厅胡梅记、龚敏、黄晓华、邓长根,市审计局柯英、市监察局李洪正、市物价局袁建明,浔阳区政府何岚,庐山区政府饶新明,九江县政府费伦华,九江供电局余仁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邓长根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府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广告媒体制作由市政府统一运作,相关单位出资,提供媒体发布内容,一次性投资,可获二年媒体发布权。
三、整个工程自三月中旬开始报批、勘探、设计、制作、现场施工,五月一日前完成。
四、整个工程结算由市审计局负责审计,各出资单位的工程资金务必于五月一日前一次性到位,统一汇至九江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户行:九江市商业银行大中路支行,帐号:7500-20111-3)。
五、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无法实行公开招标,经研究,通过议标确定由九江市安邦广告有限公司、九江市新世界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九江市正鑫广告有限公司、省高管局广告公司等组织实施。
六、为确保此次形象工程的质量和按时完成任务,各媒体制作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全力支持,经费上要确保到位。
七、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全力投入到此项工作中去,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地开展工程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中的协调工作。
八、出资制作媒体单位名单:
庐山管理局 九江县政府
星子县政府 都昌县政府
湖口县政府 彭泽县政府瑞昌市政府
浔阳区政府
庐山区政府 九江开发区
市工商局 市房产局
市建设局 九江供电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技术监督局 市邮政局
九江海关 市稽征分局
市大桥管理局 九江检验检疫局
九江海事局 市盐务局
市人行 市农行
市建行 市工行
市中行 市交行
市农发行 市商行
市信用联社 市人保公司
市寿保公司 市太保公司
市平保公司 市烟草公司
市电信总公司 市移动公司
市联通公司 市医药公司
市石油公司 九江船级社
九江学院(财专分院) 九江学院师专分院
九江学院医专分院 九江学院教育分院
九江电大 九江职大
江西财院九江分校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九江师范 九江石化总厂
九江化纤厂 巨石九江有限公司
九江昌河公司 江西海洋公司
庐山海螺水泥公司 清华同方七一三厂
九江发电厂 九针集团公司
九江德福电子材料厂 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
九江联盛百货有限公司 市民生集团公司
市信华集团公司 九江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