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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3月9日“110”、“119”接警不力的情况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10 生效日期: 2003-03-10
发布部门: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九府厅字[2003]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3月9日上午9时左右,市里一位中层干部在陪同外商途中发现一处山林起火,就先后拨打了“110”和“119”电话报警“110”接警员赵一静说,火情请拨“119”;“119”接警员肖正亮告之,山林火灾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管辖。在此情况下,报警同志拨打市政府主要领导电话,市政府及时指挥,组织人员扑灭了山火。尽管没有造成大的损失,但反映了我们“110”、“119”接警中的问题:
  一、处警方式不对。“110”、“119”作为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群众非常熟知和信任的报警电话,在接到火灾等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报警时,应做到能处理的迅速处理,不能处理的迅速向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而不是让报警人再去拨打别的电话,伤害报警人的社会责任感。

  二、宗旨意识不强。从接警过程可以看出,在部分干警思想意识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够强,大局观念不强。人民群众充满信任地报警,应尽全力地帮助,要站在'三个代表'重要高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大局观念,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对群众的反映认真对待,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服务,办好事、办实事。

  三、联动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市的服务部门“110”、“120”、“122”、“119”、“12315”及其它服务部门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缺乏有机协调配合。应尽快启动全市的社会联动机制,建立人民群众报警求助的“绿色通道”。
  此次火灾报警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说明我市的政风建设还要加大力度,政务环境还要进一步改善,宗旨观念要不断加强。望各县(市、区)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青开放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驻市各单位从此事件中吸取教训,按“三个代表”要求,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为塑造“开拓、透明、高效、诚信”的人民政府而不懈努力。

特此通报


二OO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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