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余价字[2003]12号
县(区)物价局,仙女湖风景区经济发展局,高新区商经局,市直及中央,省驻市各有关医疗、经营单位:
鉴于现行招标药品中的政府定价部分的作价办法难于操作,为了确保患者得到实惠,根据省计委赣计商价字[2002]921号文的精神,结合实际,经反复测算,与有关部门商讨、研究,现制定我市2002年集中招标采购及议价采购药品作价办法。
一、作价公式:不分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品种,统一作价公式为:中标零售价格=中标价格×(1+差别差价率)
二、差别差价率水平
(一)政府定价品种
1、中标价为批发价(注:批发价为最高零售价除以1.15所得结果,下同)的折扣率大于等于70%的:
2、中标价为批发价的折扣率小于70%的:
3、按以上办法计算出来的中标零售价格,如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二)市场调节价品种:
三、其它价格管理事项仍按省计委赣计商价字[2002]921号文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