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赣市价费字[2002]100号
市气象局:
报来《关于简化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收费计算方法的报告》收悉。
为了有效地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确保人民财产安全,做好新建建筑物防雷设施的质量监管工作十分重要。江西省财政厅、物价局在2000年以赣财综字66号文件,对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收费作出了具体规定。规范了收费行为,但同时存在着计算繁琐,不易操作、收费透明度不高。现经测算并结合我市实际,在不超过省定收费标准的范围内,为更简化、直观、方便地为建设单位服务,将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检验费,折换成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45元收取。
以上收费标准暂试行一年。2003年12月请你局将试行情况书面报我局,到时根据试行结果考虑是否申报正式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