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景府办发[2002]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商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景德镇市商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组建工业、商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意见〉的通知》(景办发[2002]23号)精神,不再保留市商业局,组建市商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其行业管理职能划入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是受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以及有国有资产的企业)。
(二)依法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力,维护出资人的权益。
(三)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收益分配、资产重组和产权转让等权利。
(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并对经营业绩实施考核。
(五)对无国有资产的企业实行代管。
(六)实行管事与管人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所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任免和调配。
(七)负责本部门在职干部的管理。
(八)负责划入商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原撤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九)承担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职能。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设5个职能科室。
⑴总经理办公室、⑵党委办公室、⑶综合经营科、⑷财会计统科、⑸人事保卫科。
纪委(监察室)。
人武部。
各科室的职能由市商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按照本部门的主要职责划分,报市编办备案。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商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事业编制15名。
领导职数: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纪委书记1名;正科职数7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人武部部长1名),副科职数2名。
四、其他事项
市商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依照执行公务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