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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接管长江干堤实施意见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09 生效日期: 2002-07-09
发布部门: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九府办字[2002]76号
水利电力局:
 ?你局报来《接管长江干堤实施意见的请示》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该《请示》所提出的实施意见,现批复给你们,并请督沿长江各县(市、区、场)认真按照《请示》的要求做好接管工作。 特此批复     二OO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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