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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29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孙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江西省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根据计划安排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解放思想,加快发展,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完成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计划,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的崛起创造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