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深国税发[1999]11号
海洋石油分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湛江海洋石油企业的普通发票代码编印问题的批复》(粤国税函1998500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附件:《关于湛江海洋石油企业的普通发票代码编印问题的批复》
关于湛江海洋石油企业的普通发票代码编印问题的批复
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普通发票增印代码有关问题的请示》(湛国税发1998269号)悉。经研究决定,湛江海洋石油企业所使用的普通发票必须编印代码,代码的第一至第三位用“002”代表湛江海洋石油企业跨地区使用的发票,其它代码按省局粤国税发1997210号、264号、318号、1998361号文的有关规定编排。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