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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01年棉花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9-30 生效日期: 2001-09-30
发布部门: 江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赣价商字(2001)80
各设区市物价局:
  为及时了解棉花市场价格动态,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做好2001年度棉花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计电(2001)86号)精神,目前新棉收购工作将全面展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精神,稳步推进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同时,切实做好新棉收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棉花价格监测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各级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本着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和棉农收入的稳步增加,正确引导棉花生产和流通,避免无序价格竞争,使棉花市场购销价格趋于稳定合理。
  二、各级物价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棉花政策,加强对市场供求、价格形式的分析和引导,做好新棉收购工作,要建立有效的信息采集、分析、反馈系统和规范的报告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新棉上市中出现的问题,为政府对棉花价格的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三、做好棉花价格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保护农民利益,防止出现“卖棉难”和“一放就乱”的情况。各设区市物价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棉花价格的监测,提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收集、汇总棉花价格信息,加强调查研究,密切关注棉花改革和市场的变化,及时、准确地向当地政府反映情况和问题,同时要及时汇总向省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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