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林区社会治安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04 生效日期: 2001-06-04
发布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九府办发[200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共青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林区社会治安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组织实施,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市严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森林公安局)。


二OO一年六月四日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林区社会治安的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林区治安形势相当严峻,森林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尤其是盗伐、滥伐森林,非法收购木材,森林火灾,乱捕滥猎等案件增多;木材流通领域、木材消耗行业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一些林区的治安状况不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了尽快扭转我市林区治安的严峻局面,保障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和五月二十三日国家经贸委、监察部、
  国家林业局、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召开的全国开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省林业厅、省公安厅的部署,结合我市严打工作安排,市林业局、市公安局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2002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林业严打整治斗争。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这次林业严打整治斗争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在市委、市政府、省林业厅、省公安厅和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充分发动广大林区群众的积极性,在全市林区迅速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林业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林区治安秩序,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保障林业改革开放和林业生态建设的顺利进行。
  在严打整治斗争中,要坚持和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充分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2、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严重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犯罪活动,打出声威,震慑犯罪。
  3、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稳、准、狠”地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4、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强化管理和防范,努力遏制重、特大森林刑事案件的发生。
  5、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广泛发动林区广大人民群众,努力营造浓厚的林业严打声势和氛围。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全市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要围绕江总书记关于争取两年内使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新的明显进步的总要求,通过这次严打整治斗争,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重、特大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森林火灾,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伪造、倒卖木材运输证等刑事案件得到严肃查处,毁林歪风得到有效扼制;
  2、因林事引起的纠纷械斗事件得到有效处置;
  3、木材流通领域和木材消耗行业秩序混乱的局面得到明显好转;
  4、一些林区治安混乱的状况得到明显改观,林区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5、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毁林犯罪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控制和驾驭林区治安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为实现以上目标,就全市范围要重点组织好“四大战役”、“五项整治”,强化“一项管理”。
  ㈠“四大战役”
  1、破案攻坚战役。对1998年以来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等未破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其中影响大、社会反映强烈、案情复杂、侦办难度大的重、特大森林刑事案件,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集精兵强将,强化专案措施;加大监督力度,市森林公安局要对重、特大刑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要坚持专案专办和专人负责制,将每一起案件的破案攻坚任务具体落实到办案民警身上。
  2、打击毁林犯罪战役。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深入开展打击毁林开垦、乱占滥用林地,哄抢、盗伐滥伐林木,盗窃木材,暴力侵害护林执法人员,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非法收购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地方保护主义、行政干预的重、特大森林刑事案件实行领导督办。
  3、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战役。要狠狠打击猎杀、捕杀、毒杀、网捕和走私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收购、贩卖、运输、加工、销售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非法制造和经营猎枪、土铳和其他猎捕野生动物工具的违法犯罪活动。
  4、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战役。要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对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要认真组织侦破,做到不破案不收兵。
  ㈡“五项整治”
  1、治安混乱林区的集中整治。各县(市、区)对林区治安状况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评估,摸排出治安秩序混乱的林区整治重点,根据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哪里问题严重就整治哪里的原则,找出突出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区别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整治意见,狠抓整治措施的落实。要通过整治一地,带动一片,安定一方,促进本辖区林区治安的全面好转。
  2、春季护笋集中整治。毛竹生产重点县(市、区)要针对春季林区盗挖、滥挖、非法加工和运输春笋严重的特点,组织力量开展侦破会战,力争侦破一批盗挖滥挖春笋案件,摧毁一批犯罪团伙,捣毁一批加工春笋的非法窝点。积极组织力量开展巡山护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大面积毁笋案件的发生,为竹业生产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3、秋季护茶集中整治。油茶生产重点县(市、区)要针对秋季林区偷盗、哄抢油茶籽严重的特点,严厉打击偷盗、哄抢油茶籽的不法行为。要加强对油茶林区的治安巡逻,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有效维护油茶林区的治安秩序。
  4、冬季越冬候鸟的集中整治。鄱阳湖周边地区要加强湖区治安整治,要严厉打击乱捕滥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候鸟、破坏候鸟栖息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力争侦破一批重、特大野生动物案件,摧毁一批犯罪团伙,捣毁一批私造猎捕工具的窝点,使各候鸟栖息区治安得到明显好转,确保候鸟安全越冬。
  5、木材流通领域的集中整治。抓好木材流通领域秩序的整顿,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无证或超方运输木材,利用异地放行证运输本地木材,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木材以及扰乱木材流通市场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要坚决从重打击,决不手软。
  ㈢强化“一项管理”
  木材消耗行业和市场的管理。要对木材消耗行业和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坚决取缔非法加工木材的行业和无计划利用木材进行香菇种植、烧炭的场所以及非法经营木材的场所。要制定木竹市场治安管理实施办法,维护合法经营、公平竞争。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在严打整治斗争中要始终保持凌厉攻势。要掌握好斗争节奏,不间断地掀起斗争高潮。整个工作原则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㈠准备发动阶段(2001年6月中旬)
  这一阶段重点做好调查摸底,研究制定严打整治斗争方案,广泛发动群众,配合地方公安机关开展严打统一行动。
  ㈡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01年6月至2002年9月)
  这一阶段要根据各地摸排的重点,组织几次集中统一行动。各地方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分步组织区域性的严打斗争,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非法收购,森林火灾,乱捕滥猎,扰乱木材流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坚决打击。
  ㈢检查总结阶段(2002年10月至2002年12月)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要针对严打整治斗争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和加快工作的具体措施。对没有达到目的的地区,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打击整治,限期改变面貌。按兵不动和行动迟缓的地方,要视情追究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省林业厅、省公安厅的决策部署上来。能不能把这次林业严打整治斗争组织好、开展好,是对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战斗力和队伍素质的直接检验。我们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改革开放发展稳定大局,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社会治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体动员,全力以赴,以高昂的斗志,紧急行动起来,迅速投入到严打整治斗争中去,为实现江总书记提出的两年内使社会治安取得明显进步的目标而努力。
  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林业严打整治斗争顺利进行。林业严打整治斗争,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了加强统一指挥和协调督导,市政府成立严打
  整治领导小组,副市长吕明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曹泽纯、市林业局副局长高浔、市公安局副局长唐久根任副组长,市森林公安局局长章晋寿、市林业局林政科科长柳俊、市政府森林防火办副主任韩南城、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周作禄、市木材检查站站长赵平南、市林业工作站站长张关通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森林公安局,联系电话:0792-8225155),章晋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严打整治日常工作。为了使严打整治斗争落到实处,各地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严打整治工作的领导。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严打整治工作方案,确保斗争有条不紊地深入开展。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林业严打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㈢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严打氛围。各地要制定宣传计划,精心设计和组织宣传攻势。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林区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要注意宣传导向,讲究策略和方法,确保宣传发动达到预期效果。
  ㈣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真正体现严打精神。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各地要积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严打方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稳、准、狠”地打击森林刑事犯罪活动。一方面,要充分体现严打精神,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原则,对重、特大森林刑事案件,集中力量快侦快破,及时把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禁刑讯逼供,严禁超期羁押,严禁滥用强制措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案,切实提高破案、调查取证和讯问等各个环节的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真正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防止大抓大放。特别是在集中统一行动中,要严格按照政策、法律办事,严防因工作不当,引起群体性事件。
  ㈤坚持严打、严管、严防、严治相结合。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防范,防止出现林区治安问题边打边冒的被动局面。要针对斗争中发现的日常管理和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漏洞,及时采取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要密切关注林区治安动态,防止发生因林事引起的纠纷、械斗等群体性事件。要结合派出所工作改革,大力推进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林区治安秩序稳定。
  ㈥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要大力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坚定不移地把上级部门严打整治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不图形式、不搞浮夸、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切实在抓落实上下功夫。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
  深入群众,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严打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全面落实严打整治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以及责任追究制,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肩上,切实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利用考核导向机制,制定打击、整治的考核目标,形成激励机制,鼓励广大民警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㈦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林业严打整治斗争中,森林公安机关是主力军,森林公安、林政、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木材检查、林业工作站、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各地公安局的刑侦、治安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联系,共同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争取严打整治的最佳效果。
  ㈧坚持在严打整治斗争中锻炼和提高队伍的战斗力。要把严打整治斗争与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三项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对公安队伍和林业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整顿的力度,通过严打整治斗争推动队伍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保证严打整治斗争的深入开展。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民警和林业执法人员参与严打整治斗争的工作热情。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好表率。要坚持严打整治斗争中培养、考察干部,对工作积极、成绩显著的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对工作迟缓,态度消极或者工作没有成效的,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该调整岗位的要调整岗位,该辞退的要辞退,该撤职的要撤职。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大检查和现场督察,对极少数民警和林业执法人员中存在的贪污、受贿、私放犯罪嫌疑人,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通风报信,共同作案等问题,一经发现查实,要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绝不手软,通过严打整治斗争考验和锻炼我们的队伍,把我市森林公安队伍和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如山的钢铁队伍。
  九江市林业局
  九江市公安局

二OO一年六月二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