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九府发[2001]01号
浔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旅贸兴市”战略的实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市区庐峰东路建设“浔阳特色饮食文化街”。
一、建设目的和意义
建设“浔阳特色饮食文化街”是繁荣我市饮食文化、促进第三产业发展、进一步实施“旅贸兴市”战略的重要举措。借鉴上海的城皇庙,南京的夫子庙、湖南路,武汉的汉正街等城市创名街的成功经验,建设特色一条街将有利于通过街与城的互相影响,提高九江的知名度;有利于国家级京九大市场的建设和繁荣;有利于挖掘、繁荣九江的饮食文化,吸引全国、全省的特色饮食;有利于实施再就业工程;有利于市容市貌的整治;有利于拓展城区的发展空间,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建设原则与要求
“浔阳特色饮食文化街”选址在市区庐峰东路,东起庐峰东路与长虹北路交汇处,西止老灌塘西岸线,全长1100米。
“浔阳特色饮食文化街”的建设必须遵循“高起点规划,突出地方特色,分块逐步实施”的总原则。具体要求是:
1、建筑风格上要有强烈的现代意识,力求展现层次鲜明、个性突出的城市社区景观,与九江长江大桥、白水湖公园以及新的琵琶亭景区相呼应。
2、临街楼房一、二层必须按餐饮及娱乐、购物功能要求进行设计,处理好油烟污水排放、噪音污染的控制。
3、为营造特色一条街氛围,在庐峰东路中段老灌塘处以及庐峰东路与长虹北路的交汇处各建一个标志性牌楼,两个牌楼之间设置若干个跨街彩虹桥。
4、街两旁的建筑物必须安装轮廓灯,各经营门点的标牌、灯箱、霓虹灯、广告制作要有一定档次和个性,使整条街形成一个独特、繁华的夜间景观。
5、整条街的规划中,必须设置一定数量的停车场、绿地及其它配套公共设施,并点缀一些精美的小品和雕塑。
三、实施方案和步骤
“浔阳特色饮食文化街”的建设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两年内完成。
1、两端牌楼和跨街彩虹桥要求在2001年10月底前建成;
2、庐峰东路两侧现未开发地段土地使用权单位必须在2002年底前按统一规划要求完成开发建设。
四、优惠政策和筹资办法
为加快“浔阳特色饮食文化街”的开发建设和培育步伐,该街建设享受国家级京九农副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的下列优惠政策:
1、免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2、免征出售经营场地、门店和商住楼的契税;
3、水增容费按规定费用减免50%;
4、进场经营户中符合条件的,其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批准可减或免征1—3年;
5、经营户免交工商管理费一年;
6、人防费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给予最大优惠。
拓展筹资渠道,鼓励社会投资,大力招商引资,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招商引资会,邀请全国各地特色饮食业主和其它业主前来投资经营。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政府“浔阳特色饮食文化街”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冯 静 市政府市长助理
副组长:于晓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余策恩 浔阳区政府区长
张 宇 市建设局副局长、规划办主任
成 员:刘来荪 市工商局副局长
尹冬林 市土管局副局长
淦林森 市环保局副局长
曹德生 市供电局副局长
裘庆平 市国税局副局长
唐 鹰 市地税局副局长
肖 兵 市外资办副主任
李声河 市合作办副主任
洪珍珠 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志华 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尹雪秀 浔阳区委副书记
李烈勇 浔阳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张贵海 浔阳区白水湖街道党工委书记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烈勇兼办公室主任,张贵海兼副主任。
建设“浔阳特色饮食文化街”是有利于九江发展的一件大事、好事,规划部门要严把规划设计审批关,其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切实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全力支持、配合开发建设,力争把“浔阳特色饮食文化街”建成国家级名街。
二OO一年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