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赣教计字(2000)115号
南昌航空工业学院:
你院《关于要求批准中澳教育培训中心收费标准的请示》(院计字(2000)第67号)收悉。经省教委批复同意,你院与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北墨尔本高等技术学院开展合作办学。为加快我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保证合作办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我省实际,经研究,同意你院按每生每年10000元收取学费。用于招生、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组织与管理、学生管理与考核等开支。
学费收入属预算外资金,纳入省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前请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