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19 生效日期: 2006-12-19
发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
  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200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减少发病,维护健康,关爱贫病人员和老年居民,使社区居民度过一个文明、祥和、健康、喜庆的节日,充分体现社区卫生服务贴近百姓、预防为主的特点,定于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各区(县)广泛开展帮困送温暖工作——“新年送健康,关爱到社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月1日——2月28日。
  二、关爱对象
  本社区的离休干部和本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认定的部分特困人员。
  三、主要内容
  对以上人员进行一次免费医疗卫生服务。
  四、服务项目
  医疗咨询、康复指导、健康教育、心理疏导、血压测量、心脏听诊、一般性体检、上门送医送药等。
  五、服务形式
  (一)上门提供服务;
  (二)充分利用街道(乡镇)、居(村)委的老年活动场所、老年学校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健康教育室、康复指导室等场所对离休干部和特困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康复指导等服务。
  (三)充分利用社区主要公共场所采用张贴健康教育宣传画等方式,向社区居民广泛传播节日卫生保健信息和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帮助居民群众提高自我保健能力,过个“好”年。
  六、具体安排
  (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每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好此项活动。
  (二)注意收集居民群众的反映,认真填写“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新年送健康,关爱到社区’活动情况汇总表(样张见附件)”,并于2007年3月6日前报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
附件:上海市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新年送健康,关爱到社区”活动情况汇总表 (略)

上海市卫生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7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