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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国有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8 生效日期: 2006-11-28
发布部门: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国资委统[2006]966号
各出资监管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集团:
  为做好本市国有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工作,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第33号令)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积极准备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为宗旨,对会计信息的生成和披露作了更加严格和科学的规定,必将进一步强化对信息供给的约束,有效地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这不仅有利于加强监管部门、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同时对促使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新企业会计准则较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有了较大幅度的变革,对企业会计核算体系、财务信息系统、财务管理水平以及财务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各有关方面既要充分认识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意义,也要充分预计执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问题。
  目前,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正在对本市有关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工作进行总体研究部署。各企业集团(所属上市公司除外)当前应按照相关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积极准备,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研究实施工作计划,做好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稳妥、有序地推进。
  二、稳妥有序,分类实施
  为使本市国有企业新会计准则执行工作稳妥有序进行,本着先易后难、逐步过渡、不断不乱的原则,对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安排如下:
  (一)当前各企业集团仍应重点做好《企业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
  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近两年刚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从执行情况看,还需逐步完善内部核算体系、提高对《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和应用能力,这些工作既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顺利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必要基础。
  (二)企业集团要加强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培训,做好相关实施准备工作
  近期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将逐步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业务培训,稳步推进本市国有企业新会计准则的执行工作。企业集团应按照相关工作部署,认真参加学习培训,并做好制度完善、系统升级、数据测算等实施新准则的基础工作。
  同时,企业集团也可视自身实际情况,督促所属企业通过自行组织培训、聘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加强新会计准则的学习,认真理解和掌握新准则的理念、原则和方法,总结准则中的疑难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三)企业集团要做好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有关报备工作
  为了解和掌握各企业集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有关工作计划安排和可能遇到的突出问题,企业集团及所属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均应由集团报市国资委批准。
  申报文件主要包括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决议、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理由、执行新会计准则预计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时应对企业财务会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内部会计控制及对新会计准则的学习培训等准备工作情况进行说明,并附报拟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清单。
  (四)企业集团应加强所属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大股东职责
  企业集团应督促拟执行新准则的所属企业及控股上市公司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提前考虑新旧转换等实施方案,制定自身的会计政策体系以适应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将执行工作计划通过企业集团向市国资委报备,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此,出资监管企业集团应切实履行大股东职责,对所属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实施方案、实施范围等事项进行审议或授权,并对所属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工作中的相关事项进行汇总,报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备案。
  (五)企业集团应督促上市公司编制模拟财务报表和新旧差异金额对照表
  为测算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在编制2006年度年报时提供新会计准则模拟财务报表和新旧差异金额对照表(参考格式见附件),并由出资的企业集团汇总后随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市国资委。
  模拟财务报表(200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和2006年度利润表)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指南、解释中规定的报表格式编制,分两栏比较列示新准则和现行制度的金额。需要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编制模拟合并财务报表。
  (六)新设立企业可视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新设立企业可根据企业经营需要、会计核算能力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直接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但应通过企业集团报批。
  三、各区县国资管理机构可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新旧差异金额对照表
(参考格式)

200611

净资产

20061231净资产

2006年度

净利润

一、现行制度报表金额

加:新旧差异的影响金额

(减少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以“-”号填列)

1

2

3

4

5

……

……

30、其他

二、按新准则测试的金额


注:应当尽可能多地详细列示影响净资产或净利润的新旧差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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