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上海申洲大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13 生效日期: 2006-10-13
发布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
沈卫、赵洪峰、张崇伦、李晖、范启明、任华、刘江天、张慧、刘幼琴、张睿、徐康、杨乐伟、王惠舫、祁庆利、卢根华、陈毓秀:
  我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对你们报送的申请设立上海申洲大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上海申洲大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制。
  二、上海申洲大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沈卫(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721643)、赵洪峰(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721644)、张崇伦(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721646)、李晖(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721647)、范启明(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721649)、任华(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721661)、刘江天(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721662)、张慧(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721665)、刘幼琴(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721667)、张睿(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721668)、徐康(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721669)、杨乐伟(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722050)、王惠舫(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090410)、祁庆利(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090421)、卢根华(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090430)、陈毓秀(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090432)
  三、上海申洲大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主任会计师兼法定代表人为沈卫;办公场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1715号1201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
  四、上海申洲大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请你们持本批复文件,于9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文件失效。会计师事务所应于领取营业执照后10日内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我局备案。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六年十月十三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