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克罗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变更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9 生效日期: 2006-11-29
发布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文号: 闽经贸许可[2006]166号
厦门克罗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
  我委于2006年10月30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的变更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事项的申请。根据《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5号令)和《福建省实施〈煤炭经营监管办法〉若干规定》(闽经贸能源(2005)526号),经审查,同意厦门市克罗贸易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厦门市泰能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变更为500万元;武夷山市官达理煤球加工场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官小宝;永定华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定代表人变更为许建平;厦门华电电站装备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华电工程(厦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白绍桐。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你们于2006年12月9日之前到我委能源处办理《煤炭经营资格证》换领手续。
  联系人:欧阳炎,联系电话:0591-87568994。   福建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