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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海洋和淡水水产业发展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2-19 生效日期: 1997-02-19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海洋渔业的决定》,增创新优势,加快我市海洋和淡水水产业的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发展目标
  (一)进一步加快发展海洋和淡水水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加快海洋开发和淡水养殖发展,养殖、捕捞、加工、流通并举,把发展海洋和淡水水产业作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依靠科技进步和增加投入,大力发展“三高”(高质、高产、高效)渔业,加快规模化渔业基地建设,狠抓保鲜加工和市场建设,强化法制管理,促进海洋和淡水水产业快速协调发展,全面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增强我市经济综合实力。
  (二)“九五”期间主要发展目标是:
  1、渔业生产综合实力大幅度提高。全市渔业总产量25万吨,比1995年增加35%;产值35亿元。其中淡水养殖面积达到41.7万亩,总产量17.5万吨,比1995年增加28.7%。
  2、市场建设趋于完善。社会水产品零售量30万吨,比1995年增加30%,零售值45亿元,增加50%;年人均水产品消费量60公斤。
  3、水产品保鲜加工业有显著发展。水产品加工成品产量1.2万吨,比1995年增加50%;水产品年冻结量5.2万吨,比1995年增加50%;水产品年冷藏量450万吨,比1995年增加60%。
  4、船舶修造工业实力增强。造船2万综合吨,比1995年增加40%;修船43.5万综合吨,比1995年增加1倍。

  二、重点项目的规划和建设 “九五”期间加快我市海洋和淡水水产业重要项目的规划与建设:
  (一)建设2万亩鳗鱼和200亩水库网箱养殖优质鱼基地。
  (二)建设15万亩规范化、集约化塘鱼养殖基地。
  (三)建设市一级1000亩淡水养殖优良种苗繁殖基地,并加强区、县级市和镇两级种苗基地建设。
  (四)建设市一级3000平方米淡水养殖病害防治中心,指导全市开展淡水养殖的病害防治工作,开展鱼病防治技术研究。
  (五)建设2万亩海水优质鱼养殖基地。
  (六)建设5万平方米国家级广州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
  (七)装备现代化的远洋渔船30艘,建设渔工贸一体化和生产经营规模化的远洋渔业基地。
  (八)新建5000吨和3000吨冷库各一座。

  三、大力发展外海和远洋渔业外海和远洋渔业是海洋捕捞业发展的方向,要引导、扶持企业和渔民积极向外海和远洋发展。发展外海渔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外交和渔业的方针政策,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加强渔船探鱼、保鲜、通讯、导航等技术装备建设,增强生产和抗灾害能力。坚持多渠道集资,多主体投入的原则,加快渔船技术改造,增加一批功率大、装备先进的渔船,开辟外海新渔场。
  发展远洋渔业要坚持以国有企业为骨干,在巩固和扩大现有远洋船队的基础上,加快发展一批具有现代技术装备的大马力远洋渔船,扩大远洋渔业经营规模,建立远洋基地,以远洋渔业为龙头,带动加工、贸易、养殖、船舶修造和其它多种经营,实现生产经营规模化,增强国际竞争力。“五”期间,我市海洋捕捞机动渔船增加到1360艘,远洋渔船增加到48艘。

  四、加速淡水、海水养殖业的发展坚持以发展名、特、优、新品种和提高单产为重点,发展淡水、海水养殖生产。“九五”期间,淡水养殖鱼塘面积发展到30万亩,纯养和混养优质鱼面积占总面积的80%以上。把番禺市万顷沙垦区纳入发展海水养殖重点区域,海水养殖面积发展到5万亩。
  要在加快生产基地建设的同时,对现有8万亩三、四类低产鱼塘分期实施高标准改造,把我市鱼塘平均亩产提高到550公斤以上。加强市、县级市(区)、镇三级苗种基地建设,大幅度提高苗种生产能力,适应养殖生产快速发展的需要。
  加快发展淡水、海水养殖业生产,切实落实以下政策和扶持措施:
  (一)鼓励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适宜养殖的水面、滩涂发展养殖生产,对新开发的水产养殖项目,免征土地使用费,自有收入年份起免征特产税三年;
  (二)水产养殖试验场、苗种场的养殖产品,为养殖服务的各类苗种以及用作饲料的养殖品种,经财税部门批准,可免征特产税;
  (三)引进苗种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减免进口关税的优惠;
  (四)列入市的名特优新品种养殖基地,可免征特产税。
  (五)积极向国内外招商兴办“三资”和联办水产养殖企业,国有和集体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或合作条件,与外商组织淡水、海水渔业开发企业,在按税法规定兔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间,给予免征地方所得税的优惠。

  五、加快发展保鲜加工,建立和完善水产品流通市场体系争取用5年时间在主要渔港和水产品集散重点区域,建设多功能的速冻和冷藏设施,鼓励企业和个人集资兴建中小型冷库,发展社会化服务;
  扶持水产加工企业开发新产品,加快鱼糜系列制品、保健食品、海洋生物药品等深加工技术的开发,推广单体冻结、小包装、软包装等先进工艺,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满足群众对水产食品多样化的需要。
  各级政府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扶持和加快水产品市场建设,支持、引导单位和个人从事多种形式水产品流通活动,市海洋与水产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要充分发挥我市水产品集散地的综合优势,按照水产品的商流、物流发展状况,建设市、县级市(区)水产品批发市场和商情网络。“九五”期间,确保建成国家级的广州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永兴街鱼市场和塘鱼批发市场要按照市级市场的规划标准完成扩建和改造工程。各县级市、区要按照水产品市场建设的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水产品市场是我市菜篮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兴办农副产品市场和肉菜市场的各项优惠政策。

  六、依靠改革和科技进步,实现渔业新突破实现渔业新突破,必须依靠改革增强活力,依靠科技兴渔。要在稳定现有体制的基础上,通过实行股份合作制、推动公司加渔(农)户、建立集团等形式,大力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渔业经济,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集约化程度和整体经济效益。为适应渔业经济的发展,拓展科研领域,要重视技术研究机构的建设,加强淡水养殖、海水养殖、海洋捕捞、水产品加工等多学科应用技术研究。同时,要积极与中央、省属有关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合作,加快重大项目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
  要建立健全区、县级市和镇技术推广网络,充实人员编制、落实经费和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加快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的建设步伐。沿海县级市、镇建立海洋与水产业技术站,大型国有渔业企业也要建立技术推广机构。技术推广机构的建设要求达到“五有”(有站址、有人员、有基地、有服务设施、有经济实体)目标。市、区、县级市科委和海洋与水产、农牧渔业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生产的需要,制定推广计划和措施,指导生产,推广应用生产技术和优良品种。技术推广站和渔技员所需的经费和编制,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要充分重视和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加快科技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研究水平。要有计划地吸纳相关学科的科技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充实科技队伍。要建立健全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鼓励机制,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从技术承包、有偿服务收入中给予提成奖励。

  七、健全渔业法规,加强海洋开发和渔业执法管理进一步加强渔业法制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好渔业资源、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
  (一)要加强海洋开发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海域资源,保护海域生态环境,防止无序开发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各级海洋与水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海洋渔业、海产品加工、滨海旅游、海洋矿产、海洋运输、海岛开发、海洋科学技术研究和海洋生物工程等海洋产业的综合管理。规划用于水产增养殖的浅海滩涂要严格控制,未经县级市以上海洋与水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围垦。重要的水产苗种基地和养殖场所不得围垦。市海洋与水产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的有关管理规定,抓紧制定我浅海滩涂水产增养殖使用和海域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加强淡水养殖业有序发展和管理。农牧渔业行政部门要掌握水面资源,加快合理利用山塘水库,发展网箱养鱼。要严格控制利用耕地开挖鱼塘,尤其在农田保护区内,未经县级市以上农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开挖鱼塘。
  (三)要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建立健全我市各级水生野生动物管理机构和淡水养殖管理队伍以及乡镇群众性护渔组织,把专业队伍管理和依靠群众性管理结合起来,搞好社会综合治理。要加强、充实渔政海监和渔港监督队伍的人员、装备建设,强化执法手段,提高管理水平。渔政海监和渔港监督部门要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紧密配合,依法加强对渔港、渔场、渔船、渔业资源、海洋开发和海洋环境的综合管理。严厉打击电鱼、炸鱼、毒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维护生产正常秩序。渔政海监、渔港监督管理和淡水养殖管理队伍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八、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渔业投入造业是高投入、高产出的产业。主要依靠集体经济和渔(农)民的资金积累,依靠社会集资投入渔业生产。要通过深化改革,发展和完善股份合作经济,引导专业大户投向“三高”渔业和发展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要逐步设立渔业合作基金会和渔业储金会,管好用好集体资金和会员股金,提高渔业生产自我发展能力。
  引进利用外资、外引内联发展渔业生产是增加渔业投入的一个重要途径,要把增创渔业新优势和扩大对外开放结合起来,拓宽利用外资领域,大力引进外资,鼓励跨行业、跨地域组织渔业开发,把我市发展渔业的优势与内外资金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新优势。
  财政、金融部门要增加对渔业的投入,并从投资方向上引导企业和渔(农)户发展“三高”渔业。市每年从“三高”农业专项资金中划出一定资金,用于渔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科技开发,具体由市农委、商委、计委、财政局和职能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市计委、市财政局“八五”期间安排给海洋渔业的渔轮技改资金和财政补贴在“九五”期间继续安排,以扶持发展外海和远洋渔业。原有扶持淡水养殖生产的政策不变,市财政部门要继续安排资金扶持淡水养殖业发展。对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的资金,要纳入财政预算和国家建设计划。金融部门安排一定额度的贷款用作渔业业务周转金,并在利率上按农贷资金贷款给予优惠。要帮助渔(农)民和集体建立专项保险基金,鼓励渔(农)户和集体投保,为渔业的发展提供风险保障。

  九、切实加强对发展海洋和淡水水产业的领导各级领导必须提高对发展现代化渔业的认识,把发展海洋和淡水水产业作为增强我市综合经济实力的大事切实抓好。要进一步完善海洋水产管理体制和淡水渔业管理体制,市海洋与水产局和农牧渔业局,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好海洋开发和淡水渔业养殖工作,促进水产业的发展。各区、县级市要分工一位领导抓这项工作,要保留和完善原有的水产管理机构,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提出明确目标,制定可行措施,作出具体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海洋和淡水水产业全面快速发展。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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