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南宁市统计局、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12 生效日期: 2006-12-12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统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发改局、经贸局:
  为了全面掌握全市规模以下工业规模总量和发展水平,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规模以下工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调查落实到位
  规模以下工业是县区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县区经济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做好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调查工作,是客观反映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把握工业经济发展趋势的客观需要。各县、区、开发区发改、经贸、统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将规模以下工业统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得力措施,解决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调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迅速扭转任务不明确、调查经费不足、工作无人抓、调查人员不落实、统计资料迟报、漏报、瞒报甚至不报现象,确保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调查工作扎实推进。
  二、增强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调查工作
  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调查工作涉及面广,调查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各县、区、开发区发改局、经贸局、统计局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并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查清规模以下工业单位个数,及时维护更新规模以下工业名录资料库,按照 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的要求规范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统计资料,确保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明确任务,依法统计,确保工业统计数据质量
  规模以下工业统计数据要以乡镇(街道办)为总体开展统计抽样调查,在统计方法上,主要是企业(户)自报与抽查相结合,调查与评估推算相结合,市场分析与企业经营情况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规范的统计方法。各地要结合工业用电、税收、规模以上工业发展、企业(单位)的增减、分行业结构变化等情况,对规模以下工业总量和发展速度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把握规模以下工业发展趋势,防止数据的大起大落及违反发展趋势现象发生。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各县区要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业统计调查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统计法制意识,保证统计报表依法、真实、准确、及时上报。
  五、加强检查指导,将规模以下工业统计工作落到实处。
  各有关部门要经常到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及时了解规模以下工业的发展变化情况,了解统计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本县区实际情况得到真实反映。
  六、组织开展规模以下工业统计数据核查工作
  市发改委、经委、统计局要联合开展规模以下工业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对各县、区、开发区的规模以下抽样调查源头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对规模以下工业数据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和审核,保证全市规模以下工业发展情况真实反映,为经济发展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南宁市统计局、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经济委员会?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